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 新闻发布会视频 > 正文

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

2021-03-05 18:30:00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image.png

3月5日, 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 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对构建新时代社会救助格局和兜底保障基本民生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社会救助工作成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福建省社会救助工作成效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期间,我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加大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力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力有效。加强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省84个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从2017年底开始全部达到或超过省定扶贫标准,13.39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落实延保渐退机制,对符合退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律给予12个月渐退期,支持其稳定脱贫。配合扶贫部门开展动态监测预警,主动跟进落实救助帮扶政策,有效防止7294户23994名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实施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并将9088名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惠及残疾人近70万。此外,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建立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在全国第5个实现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8260元,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44%和143%。特困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4853元,比“十二五”末增长123%。“十三五”期间各级财政累计发放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61.4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47%。

三是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制定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提出“刚性支出扣减、收入扣除、重病重残单人保”等一系列惠民措施,在全国率先实现低保救助从“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延伸。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顺利完成城市“三无”救济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整合并轨。出台《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初步建立起兜底有力、响应及时、覆盖全面的救急难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51.56万人纳入低保、6.84万人纳入特困供养,“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72.25万人次。

二、《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民生兜底保障提出系列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为新时代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指明了方向。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体的增收问题,这需要完善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2020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构建新时代社会救助格局和兜底保障基本民生的综合改革措施。福建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由省民政厅牵头起草《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教育、卫健、住建等26个部门共同参与,经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并于2月9日正式印发,为推动福建新时代社会救助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实施方案》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明确提出了近期和长远两个目标:第一个目标,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第二个目标,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的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新时代我省社会救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分别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急难社会救助及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共17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改革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等方面明确落实《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