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给在逃村主任复官公理何在?
www.fjnet.cn 2008-04-08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广东陆丰市南塘镇一村村长黄明,2005年前因村民不断上访举报,汕尾市公安局在掌握其涉嫌非法转让土地、倒卖土地的证据后,依法立案并批准刑事拘留。这位被公安局通缉三年的在逃村官,却在三年后被当地镇政府再次任命为村长。(4月7日新快报)

  一个数罪在身的公安局抓不到的通缉犯,却给镇政府领导找到了,镇政府不但没有报案,而是在正月十六举行盛大的庙会,镇多名领导亲临助阵,并当着全村村民宣布:“黄明回来了,他继续担任一村的村长兼村副书记!”几乎所有村民在听到这一消息后都惊呆了,但黄明显得镇定且得意。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一个正在被市公安局通缉的在逃犯不仅没有被抓,而且还被再次任命为村长?

  黄明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据村民们说,黄明任村长17年,横行一方、侵占农民土地,失地村民流离失所;为讨说法,因为阻挠黄明卖地,很多村民都被打成重伤住进了医院;为敛财,连该镇管辖的墟镇上的小商贩,黄明也派人逐一收起了所谓的“治安费”。有证据显示,17年来黄明通过非法倒卖土地、侵占村集体财物、贪污公款等至少牟利500余万元,而这还不包括村民无法知道的其他一些非法收入。他耗资近300万修建了豪宅……就这样霸道的村官,2003年,黄明还被当地政府推选为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

  村民们听到镇上为黄明官复原职,联想到以前的所作所为,能不害怕吗?道理在那摆着呢,被村民检举告发畏罪潜逃的黄明,能不恨这些村民吗?镇上把他请回来,委以重任,意味着什么?有镇政府撑腰,黄明对村民还能客气吗!恐怕这是村民们心里最为害怕的。

  透过黄明这骇人听闻事件,让人对基层政治生态产生忧虑。镇政府是一级人民政府,其宗旨应该是替老百姓办事,为父老乡亲谋利益的。作为镇政府领导,应该从村民的利益出发,协助司法部门惩治鱼肉百姓的黄明。可事实恰恰相反,当镇政府发现在逃通缉犯不但不协助抓捕,还让其官复原职,逍遥法外,镇领导的法律意识哪里去了?岂不是无法无天吗?给侵害民利的逃犯复官,是非何在?公理何在?不是对民意的公然挑衅吗?

  由此不能不让人怀疑,镇政府某些官员与黄明究竟是什么关系?鉴于此,建议有关方面在继续缉拿黄明的同时,查一查黄明的背后还有多少靠山。 (董宏达)

(责编: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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