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既没有效益又没有公平,我反对。”继廉租房不建厕所的高论之后,4月1日,茅于轼又把矛头对准经济适用房。他认为经济适用房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机,“要赶紧停下来”( 2009年04月2《武汉晚报》)。
茅于轼先生的言论让人自然而自然的想起一个典故,那就是《吕氏春秋·荡兵》里所讲的“因噎废食”。“ 夫有以饐死者,欲禁天下之食”。难道因为经济适用房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机会就要全部停建么?
1994年,我国开始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以来,经济适用房在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弊端。消费者风餐露宿排房号而无号,不排队者却拥有多号;房间超大、装修豪华;开名车的富豪入住;购买者迅速转租或倒卖等不正常现象,使一部分中低收入购房者对政府推出经济适用房的作用产生了质疑,甚至要提出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普通人提出此建议我们还可理解为无奈和愤懑,但是专家说出这样的话来就不能不让人贻笑大方了。
腐败本来无处不在,只要是掌控一定的权力和资源,即使无职无权,也能腐败,它已经成为中国人生活中深入骨髓的一部分了。从出生、入学、考试、工作、提拔、看病、到殡葬……什么地方不存在腐败?什么行业中没有人从腐败中获益?难道我们也要因此取消学校、医院、权力机关等部门和行业?腐败不是经济适用房带来的和造成的,若要把腐败强加在经济适用房上,恐怕这种智力等于零,作为经济专家的茅于轼先生难道不知道吗?
经济适用房本身并不会腐败,要说腐败的只能是人、制度、官员。为什么中国的腐败难治,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制度缺少制衡,官员的行为缺少监督,从高级别的腐败分子到腐败的虾兵蟹将,都是因为缺少监督而“泥足深陷”。如果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无偿划拨的,承建招标是透明的,建设质量是全社会参与监督的,分配是阳光、公平的,购房者的租售是受限制并接受监督的,这些环节就不可能出现腐败。经济适用房可以创造腐败的机会,但是党和政府也可以采取措施消除腐败,为什么要因噎废食,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呢?这是一个经济专家应持有的学术态度吗?
现在很多专家,教授对房地产问题发表看法,评论。但他们都回避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不谈,即盖房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炒”还是为了“住”。只要国家出台有利于住房的基本政策,保护租房及住房的根本利益,房价自然就会稳定下来。况且,没有了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参考,那商品房的价格岂不更是“商业机密”,无从监管,创造的腐败机会岂不是更多吗?房子是生活的必需品,跟价值规律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取消了经济适用房,那么廉租房会不会变成另一种经济适用房,价格也跟着商品房一路飙升呢?
经济实用房是为了让低收入的人也有房住,是为了社会更和谐。经济实用房建设中的腐败要从道德和法律上铲除。要加强权力和资源拥有者的思想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克制欲望、抵制侵蚀,消除腐败动机,使人“不想腐败”。要建立健全经济实用房的相关法律法规,铲除腐败现象在这个行业里的滋生蔓延,夯实反腐败的法制基础,在此基础上强化法制的执行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从而增加“出轨”者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使人“不敢腐败”。要拓宽监督渠道,抓住决策和执行等重点环节,瞄准人财物等重点部位,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不给“恶”人可乘之机,使人“不能腐败”。
“不从制度上找腐败的原因,经济适用房倒成了牺牲品。菜刀能杀人,难道它一定是凶器?”“当经济适用房成为稀缺资源,是说明它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政府只要管理到位,就能杜绝腐败!”“不是叫停经济适用房,而是应该如何使经济适用房真正给需要房的穷人。一点分析问题的能都没有,怎么当专家的啊?”……网友们的质疑能否让茅于轼先生对自己的论调重新审视?(李新月)
(责编:李艳)
- 2009-03-28为啥多数网民赞同“废除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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