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史上最搞笑的刑事判决书———最牛保安专偷中华烟》的帖子最近在网络上再度流传,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网站上一纸决断书也遭到了网民“围观”,并以两个“史上之最”的名头风行网络。判决书中详细描述了小偷在5个月时间里16次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不同办公室行窃,偷走27条中华烟的经历。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转载这份判决书的论坛,都多了两句这样的导读:“众多的办公室里都存放有软硬中华烟及其他饰品,这些好烟好东西从哪来?是公家的么?”“在查处小偷的同时,政府大楼里的工作人员可否一并查查?”
小偷肯定是有罪的,因为不管这些香烟是怎么来的,都不该你去偷呀!但是,判完小偷后,我们的公仆们也应该反思一下,你那里那么多中华烟放在办公室呀?是你花钱买的吗?老百姓流传一句话“抽高档烟的不用买,买的人却不抽”。 从这些话里面可以肯定不少的公职人,他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抽到免费烟,而且是高档的免费烟。此话虽有偏颇,但在一定层面上说明,现在市场上的高级香烟、高级酒等奢侈品都是腐败的滋生品。甚至各大中城市都有收高级烟、酒的个体商贩,他们收的就是逢年过节收的礼。这些烟酒貌似人情往来,可是天下有免费的午餐吗?归根到底还是要从国家和集体里获得利益吧!从这点看绝大多数高级香烟、高级酒等奢侈品都是公款消费
如今偷烟者被判刑了,似呼此案也就此终结。可让人感觉到的好象此案并未结束。很多的疑团,让人更加疑惑不解。高挡烟的来历属公?属私?偷烟者一偷再偷,烟也一有再有。是谁这么大方?如属公啥官如此奢侈,合呼法规吗?如属私谁如此有钱?他是干啥的?贿烟,受贿者是谁?因何受贿?法院判了小偷,那纪检为啥不查烟案,是失职还是有意掩盖事情。看来,面对着南京江宁房产局长周久耕的“天价烟”,以及动辄上亿的陈同海案件,台州市的保安偷中华烟案也就是小巫见大巫,背后的藏污纳垢实在不足为纪委去思考吧!(邱智华)
(责编:李艳)
- 2009-08-11区政府的中华烟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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