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荆楚网上一则消息说,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出台新规,除了能力考察之外,不仅将学生干部的职务与寝室卫生直接挂钩,还禁止他们在公共场所与恋人亲热。如有违反,将被撤职。
学生干部,在老师面前是学生,在学生面前就成了干部。以我狭隘的读书经历,学生干部大概就是老师的“小帮手”,在老师伸手不及的地方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协助班级的管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到了高中或者大学,学生人数膨胀起来建立了学生会,就变成群众性组织,学生干部在里面搞搞活动,为学生提供服务。但不管是班级干部还是团体组织,如果说学生干部相对一般人而言有某种权力,那么这种权力无疑是教师或者学校院系意志的延伸。这也可以解释为何从小学开始,不少孩子就挤破头去争当“干部”——贴近老师,贴近管理层,就等于贴近了教育者的资源与权威。
说这一番话,是有我的疑问的。学生干部在面对校园里的各种规定时,是否应该搞双重标准?他到底是学生呢还是干部?作为管理者而应受到的限制多,还是作为个体而应享有的自由多?自然会有人说,学生德智体美劳哪一项不比别人优秀,怎么能当上干部?当上干部的学生高标准严要求还需要有错么?
拿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的这个例子来看,学生干部本质上也只是学生而已,而非授权明确的“干部”。11月10日,《金陵晚报》报道南京林业大学校团委在校园里设置了“校园巡视岗”,让勤工助学的学生戴上红袖章四处巡视。一旦发现校园情侣的过分亲昵行为,“红袖章”就要及时上前提醒、制止。这种“执法”只为让校园看起来“很清爽”。新闻出来之后绝大多数人都持批评态度,“红袖章”的鲜明形象也让人看到了“道德警察”的身影。现在同理,学生干部被禁止在公共场合与恋人亲热,违反即被撤职,难道只是因为有了权责不甚分明的“干部”头衔,待遇就不一样了么?
细细一想,学院强制学生干部爱干净少亲热,还真有点像许多地方将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列入考察内容一样。可你要真拔高到那种层面,又难免感觉夸张和滑稽。很难说官场习气在校园管理者和学生中间产生了多大的影响,但至少别忙着在学生该读书该恋爱的时候就打上“干部生活”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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