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稳定干部”不顾群众稳定
1月8日,浙江《青年时报》报道了温州市龙湾区2003年科级干部子女公开考录的情况:2003年1月,由龙湾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监察局联合下发了“温龙人劳[2003]8号《关于考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的补充规定》”,专门招考了一批领导干部子女为机关事业干部,有55人报名,22人被录用。日前,龙湾区有关部门接受采访时称,目的是“由于区划调整后龙湾区机关干部普遍十分担心子女就业问题,为了稳定干部队伍,使全区各项工作尽快步入正常轨道……”(见2010年1月9日浙江在线)尽管2003年发生的事情已经是过时新闻,但相关部门的做法和理由倒是值得讨论一下。
据龙湾区有关部门介绍,2001年8月,温州市原瓯海区、瑞安市部分镇、街道划并给龙湾区,龙湾区由原来的61平方公里的小区变为280平方公里的大区,政府职能扩大,工作量大幅增加,机关事业干部相对缺乏,龙湾区人事局多次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招考。这个情况大概不会有假。问题是,专门招录领导干部子女的做法及其理由都是荒谬的。
在招录公务员时给领导干部子女“开小灶”显然不妥。我国《公务员法》虽然是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公务员考试录用于1989年就已开始试点,1994年已全面实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必须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时至2003年,龙湾区在招录公务员时,尽管开始可能是面向社会了,但却专门招考了一批领导干部子女,且下发了红头文件。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中央规定,只能解读为利用公权在用人上公开搞不正之风,为领导干部子女大开方便之门,或曰是一种官场自肥行为也不过分。否则,无法就无法解释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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