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西岸文集> 姜文兆 > 正文
抛物致人伤亡“全楼连坐”是典型懒汉思维
www.fjnet.cn 2010-01-31 10:20  姜文兆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建筑物所有使用人给予赔偿。此条文一出即引发人们质疑:该条款有诿过卸责转嫁无辜之嫌,属于典型的“懒汉思维”之产物,有悖于立法必须遵循的客观公、化解对立和消弭纷争等基本要义。显而易见,发生抛掷物品导致伤亡后不去努力地追查肇事者,而是“稀里糊涂”地让整栋楼住户“连坐”赔偿的做法,既违情理也欠公平。以往即便有这类“连坐”例子,也是因短时间内找不到抛物害人者而不得已的一个权益选择。若将其作为法律条文确定和固化下来视为常态就非常值得商榷了。不枉不纵的最佳办法应该是竭尽全力查处真凶,而不是满足和止步于让全楼住户“连坐”。否则,屡屡实行一人加害由“全楼买单”的简单化处置,必将助长抛物者的侥幸心理而继续作案害人,在客观上形成庇护并纵容害人者的副作用。

必须承认,这种楼房抛物造成行人伤亡的案子侦破难度很大。但也并非就成了破不了的“死案”。所以有关部门和人员务必要善尽职责、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去侦办,争取将犯罪人刑之以法、以儆效尤。好在地域确定,无须很大经济成本,只是需要投入时间和耐心、韧劲。

首先是细致走访“抛物楼”及附近住户,力争找到目击抛物者。向楼下扔物害人被他人看到的概率很高,关键是要消除证人的顾虑。其次,逐户入室走访和查看“抛物楼”住户的临街窗,力争见到每个人。在沟通了解、调查询问和察言观色中寻找并发现蛛丝马迹。另外,在广泛调研、分析摸排和筛选的基础上,有侧重地再行走访观察重点人和有劣迹者。必要时可以直接接触确定的范围中人,敲山震虎或打草惊蛇,从中进行考察甄别。第四,建设安全和谐社区也是街道办和居委会的份内工作,发动他们参与宣传、广造舆论、抨击和谴责犯罪嫌疑人的恶行,给抛物者施加精神压力。这样即使暂时破不了案,也能给害人者以强大的心理威慑和思想负担,使之惶惶不可终日,不敢日后再轻易抛物伤害行人。或许使之就此露出马脚也说不定。第五,让住户自我证明不是侵权人亦不可行,因为这基本上不具有可操作性。应该由相关仲裁机构拿出证据来证明住户是侵权人,这样的赔偿才是让人心服口服的。不然就把所有的临街建筑都加装录像监视设施,使抛物害人者无所遁形。

在地域、时空和人员等方面要广阔和错综复杂得多的刑事案件,不也照样破获吗?楼房抛物造成行人伤亡的后果,并不亚于刑事案件。所以抛物伤害人案也应是可以侦破的,关键在于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是否到位。为了抑制楼房抛物害人恶劣行为的屡屡重演,亟须有能够侦破之的例子。使作案者别再心存侥幸、自以为案子永远破不了,要赔也只是跟着大家一起赔一点,害人后仍可以逍遥法外并且再去害人。一人作案由全楼“连坐赔偿”,从对受害人同情的角度尚可以理解,但在法理及其实践上是经不起检验的,因此不可轻易地认定和实施,还是以全力破案、缉拿凶手将其绳之以法为上策。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