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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命”办公楼中的程序意识缺失
www.fjnet.cn 2010-05-16 09:42  王国信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大楼建好仅半年时间就被拆了。村民称之为“最短命的办公楼”的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佛寺村村委会新建的办公楼因为非法占用农田被夷为平地。让当地村民感到可惜的是,这栋新办公楼花了二三十万元,建好仅仅半年时间。(5月15日《新安晚报》)
  
  既然是违法建筑,为何会盖起来了?原因在于缺少正确程序意识。报道说,这个方案本来是要先送国土局审批的,但是“没有想到会不被批准”,再加之“上级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验收”,于是就为了“赶时间”就启动了建设。“没想到”三字可作多种解释,其中之一就是,之前有过类似经历或者是周围有类似案例,但是由于后来批准了,就不了了之,就成了惯例。
  
  正是由于对程序的麻痹大意,程序意识的缺失,于是,本可以避免的浪费,在这种“先上车再买票”的“反程序”思想下,几十万集体资产就打了水漂,让人痛惜不止。他们满以为这样做就会“抓紧时间”使事情“快速解决”。然而,我们看到,效果其实恰恰相反,最后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重程序,与提高决策效率并不冲突。
  
  然而,令人痛惜的又岂止这几十万的集体财产?现在一些地方的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程序意识”淡薄不是个例,有的甚至连程序都不走,凭想当然办事、凭主观意志执法,“拍脑袋决策”、“一言堂式决策”还时有发生。内蒙古清水河县烂尾楼浪费60亿,“短命小学”福州祥坂小学的拆迁风波,城市的盲目拆建……不走程序,貌似有效率,看似有魄力,最容易把事情办糟,贻害匪浅。这些用数字又怎能统计完?
  
  除了浪费,更可怕的是“走程序”不仅成了墙上挂挂,嘴上说说的东西,具体行动上能简就简,甚至索性采取最简单的方法——粗暴行事。温总理曾说:“当前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领域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许多都是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不论是在诸如“自焚”的以命对抗强拆的事端中,还是在之前的频发的监狱离奇死亡事件中,亦或者最近闹得火热的赵作海案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乱作为,不走程序的迹象。有很多事情,解决起来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是不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更进一步说,不论是在决策过程中,还是决策的执行中,严密的程序,按程序办事的“程序意识”都必须坚守。温总理今年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程序意识”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立法和决策要有规范的程序;二是行政执法要注重程序;三是行政监督更要有程序。严格遵守程序性制度,才能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才能保证执行的正确性和效率。只有严格按程序走,才能有效防止权力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最短命”之类的失误,民主和法制才会有发展的空间。
责任编辑:黄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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