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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该不该拒载乞丐

www.fjnet.cn 2012-02-10 07:18  娄义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月5日晚8时,我从长沙西客站乘坐314路公交车,行至望城坡站时。一蓬头垢面的乞丐拄着拐杖上了该趟公车,其身上散发着恶臭,司机厉声呵斥他下车。整车人也赶紧捂住鼻子,阻挡异味入鼻。那乞丐未回答,在身上四处掏钱,掏出两元钱递给司机,用行动证明他坐车给钱。司机扯着嗓门呵斥他下车,给钱也不让坐。

我当即从后排座位上站起来喊道:“大家把窗户打开,忍受一下,毕竟别人出了钱,应该让别人坐车。这不是私家车,而是公车,每个公民都应该享受同等的待遇。”

那司机死活不让那名乞丐乘坐。无奈,乞丐下车,待公车缓缓启动的时候,他很气愤地用拐杖砸碎了公车的一扇玻璃。

乞丐砸碎了玻璃,一车人只好下车。那辆车的司机下车去找乞丐理论,乞丐一直矗立着,扬着拐杖与司机对峙着,示意不要靠近,始终一言未发,不知是不是哑巴。损坏了公物,司机立即向公司报告情况,不然就要司机赔偿。

乞丐用这种行动来发泄自己的愤怒,砸碎玻璃,其做法不易提倡。他不用这种暴力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又有谁能真正关注他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需求呢?公共汽车姓“公”,是公共财政投资的一项公共服务,适应社会每个公民。只要每个公民在乘车时缴纳乘车费用,就不应拒载。即便不缴纳费用,公交车也应帮扶弱势群体,享受免缴车费的优待。乞丐是社会底层人士,他也是中国公民,也应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何况他还买票乘车。

司机拒载乞丐,我想司机的出发点是乞丐身上难闻的气味影响了整车人。这就是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如何取舍?他应该享有乘坐公车的权利,还是大伙应该强烈忍受异味,而尊重他的起码权利,毕竟这是公共汽车。但他的到来,却影响了多数人,他是否应该做出牺牲,应该被赶下车?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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