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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智”的评语是公开的歧视

www.fjnet.cn 2012-04-01 16:42  和法堡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月31日,有读者反映,厦门大同中学某老师在批改某学生的英语作业时,在评语中竟写了“弱智”二字。(4月1日《厦门商报》)

很显然,“弱智”二字带有贬意性质。如此评价学生,我看并非校方所说的“调侃”那么简单。就算这个评语并没有什么恶意,但始终让人产生自己被讽刺、被挖苦的感觉,心底很不是滋味。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教师不能侮辱学生。我不明白,作为一位以传授知识和文明为己任的教师,怎么写出这样充满歧视的评语?诚然,每个学生的智商有所差异是客观存在,但曾几何时,学生学习不好=智商低=跟教师没关系,成了一条新的教育“潜规则”?

我以为,使用“弱智”这样的字眼,会使学生的“等次划分”进一步升级,并容易让学生暗自产生自卑感和消极情绪,不利于心理健康,于情于理于德于法都不合适。请问,学生学习跟不上,老师首先想到的是学生的“智商问题”,这到底反映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施教心态?难道“智商低”就培养不出栋梁之材?

其实未必如此。像爱因斯坦、爱迪生这样的大科学家,小时候不也被打过“智商不够”、“问题学生”之类的标签吗?这只能说明,个体的智商绝非一个固定值,它也会随环境、教育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所以,作为有责任心、有良知的教师,不应总拿差生当“出气筒”。

可以想见,当中国人向来讲究的“有教无类”被抛弃的情况下,“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材”自然就变成了“不是栋梁之材就不用花工夫培养”了。无疑,我国基础教育的动辄得咎,可以从“弱智”的评语中窥斑见豹。也不知道,这种教育领域的歧视现象,何时才能真正“寿终正寝”?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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