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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有偿收入”是什么收入?

www.fjnet.cn 2012-05-18 16:18  陈家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五凤街道白龙支路便民早市,在免费了一年半后,本月5日经营户被告知要缴费300~1000元;早市负责人称,收的并不是摊位费。(5月16日《海峡都市报》)

这个便民早市,是政府作为一项便民措施推出,既方便市民也方便经营者的十分受欢迎的民心工程。可是在那些经营者享受了一年半“免费的午餐”之后,似乎有不仅要“还本”,还要“付息”的意味。

什么叫 “国有资产有偿收入”?五凤街道市场办白龙支路便民早市的负责人对此的回答是,他们现在收取的费用是早市管理费和卫生保洁费,以及食品安全保证金,并不是外界说的摊位费。不收摊位费而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及卫生费,应该说还是说得过去的。但是,其一,为什么不对小商小贩们“广而告之”,说明依据与理由,从而避免大家的误解?其二,收取标准是如何定的?其三,收费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吗?其四,既然管理费与卫生保洁费都可以说是名正言顺的收费,为什么不直接标明费用名称,却要起个不伦不类的“国有资产有偿收入”?其五,食品安全保证金怎么能跟收取的费用混为一谈?而且也一样作为“国有资产有偿收入”交给财政所了?如果真是保证金,就是收取之后摊主如果真出了事可以先用来进行赔偿等用途,如果没有出事,最终应该退还给摊主。它怎么也要跑到“国有资产有偿收入”的筐子里去?其六,那些“国有资产有偿收入”到底是不是真的入了财政所的口袋,也还只是一面之词。可见虽然做了解释,却还是一笔糊涂账。

而且,既然是名正言顺的收费,为什么连公章都没有盖?“因收了经营户的钱后要及时给票据,造成票据没有盖上公章”,这样的“失误说”,说话人自己相信吗?

觉得是名正言顺应该收取的费用,又不敢直接以费用名之,却要装进一个让人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玩艺儿的“国有资产有偿收入”中去,结果自然漏洞百出。这也就说明,这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乱收费行为。不然,怎么会如此根本经不起最简单的推敲?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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