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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一个乡村学校如何防止学生溺亡

www.fjnet.cn 2012-06-11 17:17  丁开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教育部10日在官网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指出,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通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排查。(中新社6月10日)

一天时间里16名学生溺水身亡,这着实是一条让人痛心且震惊的消息。痛心在于16个如花生命的瞬时消散,震惊则不仅是因为人数的醒目,更在于一个年年重申的学生暑期安全问题,却一直仍在严重威胁着孩子的生命安全。

时间才刚进入6月,其实算不上炎热,三起事故中的16个孩子,却迫不及待地选择野外水域游泳或游玩。稍稍一想就不难发现,这大抵都是些生活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的孩子,父母忙于生计于是忽略了对孩子的看顾,而孩子的娱乐项目想来也是极其有限的,于是只能选择野外游泳作为消遣。而教育部的通报还指出,中小学生溺亡事故,多发于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这无疑更点明了一个事实,当下孩子的安全意识已然模糊,而自救知识的匮乏更加剧了悲剧的发生。

身为一名乡村基层学校的老师,我能切身感受到对孩子进行暑期安全教育的责任重大,也深感这一工作开展的不易。农村孩子本来课余休闲项目就比较少,而且受生活条件所限,夏天的降温方式也不多,暑期里,那些近在咫尺的河湖就成了他们最爱去的地方。再加上不少孩子父母都在外打工,老人对孩子的管教不严,对他们结伴下水游泳常常无力阻止。所有这一切,都让农村地区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的学生溺亡事故多发。学校老师不是没有重视到位,实际上,这个问题一直是年年讲,但如何让学校的安全教育真正成为孩子生命的屏障,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多思考,并多方形成合力。

简单的说教,对这些正处于贪玩年纪的孩子,当然只会成为耳旁风。因此,针对溺水的安全教育,就必须采用孩子更易接受的方式,并且有超常规的约束力度。我所在的学校在湖南省溆浦县北斗溪乡,这里电站多,又在河边。近10年来,为防止学生溺亡事故发生,学校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首先是针对孩子的教育,让他们明白下河游泳的危害。与此同时,学校还跟家长签有责任书,每学期都会把家长聚集到学校座谈,说明问题的重要。为防止学生放学后结伴出游,学校要求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必须实行家长接送制度,小学二年级到初中三年级则是老师包干制,一个村指定一到两名老师负责,一路上监督,随时向家长询问到家情况。每周,学校还会与个别有想法的学生单独谈话,讲明私自下河游泳的危害。遇上天热实在想游泳的,学校会让老师带队,在浅水区游。学校还跟电站签订了责任书,汛期放水等,必须通知学校,待学校一一通知到学生和家长后,才能进行,并外加广播随时播报。

近10年的教育,最重要的是在学生和家长心中形成潜移默化的作用,不私自下水游泳就成了一种自主行动。而且,因为教育做得好,学生之间也形成了很强的互相监督机制,只要有一个下水,老师、家长很快就能知道。此外,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能只是警告不能下水,还必须告诉他们遇到溺水该如何自救,这能有效地避免他们在盲目施救过程中发生多人溺亡的悲剧。

预防学生溺亡,校方、家庭和社会的共同防范确实很重要,除了彼此之间的经常通气、沟通,对孩子自行结伴到野外游泳也应有干预措施,不能等到悲剧发生了,才有职能部门介入进行救援,而应该是有人发现了野外河边游玩的孩子,就应该向相关管理方汇报,及时阻止孩子下水。此外,对那些容易发生落水事故的地段,必须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消除险情。为孩子构建一张生命安全的防护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在一天16名孩子溺亡的触目惊心之后,不能空留下扼腕的感叹,而须有即时行动起来的紧迫和愧疚。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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