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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出票不等于权益弃权

www.fjnet.cn 2013-04-07 17:58  高亚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广州多家客票代理处告诉记者,已接到国航、南航、深航等各大航空公司的调价通知,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80元下调至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140元下调至130元。此次调整将为5日后出票的出行者节省10元费用,但对于乘机日期为5日后,5日前已出票的国内客票,不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4月6日,京华时报)

距离上一次降低燃油附加费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这次看到久违的燃油费降价利好消息,多少是让选择飞机出行的人感到心底一暖。但是有部分乘客可能要高兴得太早了,根据调价通知,虽然是从本月5日开始降低燃油费,但对于在5日前已经出票的乘客,是拿不到燃油附加费差价的。

也就是说,你是否提前出票,是决定你能否拿到燃油附加费差价的标准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降低燃油附加费是从某个时段起针对发生的航空服务,也就是说我如果是买了5日以后的票,那就应该相应的降低燃油附加费,而提前出票,只是为了方便旅客的出行,提前拿到了机票而已,并没有因此发生了相应的航空服务。

有一个浅显的比方,如果我购买了某件商品,并且提前预付了所有的货款,那么就等于发生了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如果在我去取商品之前,商品价格发生了市场波动,无论涨跌其实都与我已经进行的交易行为没有什么关系了。而机票不同,提前出票,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认可了此次交易,燃油附加费的降低是依据相关通知来确定的,只与我是否在这个时间段之前发生交易有关系,与我是否提前出票并没有关系。

燃油附加费虽然只不过是降了10元,从数目上来看确实是个小数字,但这代表的是消费者的权益,如果这样的霸王条款可以顺利成章,那下次可能就还会有层出不穷的类似霸王条款强压给消费者。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基本上是航空公司单方面提出来的,缺乏充足竞争的航空市场,娇宠了这些巨无霸甚至顶着国字头的航空公司,与霸气无比的航空公司相比,作为消费者却显得孱弱无比,整个通知里没有看到航空服务消费者的议价权。

这种权利的缺失,仅凭消费者个人之力显然是不能争取而来的,必须有掌握话语权并能代表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平等地与航空公司进行谈判协商,而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更不能坐视这样的霸王条款的存在,更应该践行“公平与正义”,为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所积极作为。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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