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拒绝“红包协议”何谈医风医德?

2014-05-09 15:13  周靖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医患双方必须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记者探访武汉地区8家三级甲等医院,无一家开始签此协议。记者调查发现,对于这一在本地尚未普遍落地的新规定,医生反对声音众多,而患者在欢迎之余对其效果表示怀疑。(5月9日,长江网)

国家卫计委明确规定签署“红包协议”,当然不会是“空穴来风”,而是在这一“大量事实”的基础上,广受病垢的医风问题上的审时而为。虽然,“红包协议”是制度上的设计,但落实到医患关系中,其实就是一个开明、互信、坦诚的约定。医生用羞辱了医德的借口抵制,显然在理解上歪曲了这一制度的良苦用心;而患者喜忧掺半的态度,则折射了能否根治“红包”的担忧。

不妨承认一个事实,“红包协议”却是委屈了部分不收红包的医生,甚至“羞辱”了这一层次的医德医风。但更要看清一个事实,任何一个制度设计都具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约束效应,并非要一棒子打死一船人,比如,打“老虎”“苍蝇”并不是说官员都是腐败分子。而签“红包协议”,当然也不能做片面的曲解。这样看来,部分医生拒签“红包协议”的“委屈”,是在太过牵强。

“红包医疗”涉及到的,已不是简单的医风医德问题,而是世风的落寞。有的医生的确不愿收红包,但如果拒绝患者,对方会以为那代表“心意”太少,或者在背地里说医生“架子大”;而患者如果不送红包,“别人都送自己不送”的那份心里阴影无论如何也难以抹去。所以,要牵强地说“红包协议”羞辱了医德,不妨直接的说,是我们自己绑架了医德。

针对“医疗红包”屡禁不止,“红包协议”在制度中的些许尴尬,医生该开阔胸襟。“医疗红包”抹黑了医生的形象,这层你情我愿的医患关系,看似是情理上的简单答谢,实则却助长了某种熏心利益,凸显的也不再是救死扶伤的仁心,而是道德流失下的公益冷漠和人性冷漠。如何拯救医风医德?并不是简单的拒绝“红包协议”就光明磊落的。小偷不会告诉你说“我是小偷”,贪腐官员不会主动承认贪腐,那么,“‘红包协议’是对医德羞辱”,这份矫情,只能沦为公众舆论的另一种大快朵颐。

和患者面对面签下“红包协议”,是医疗行为的进步。这种进步既是制度上的改进,也是医患双方的美好契约。患者本来就担心“红包协议”会不会流于形式,能不能起到遏制“医疗红包”的效果,而医生连签下协议的勇气都没有,着实有情以何堪的汗颜。本质看,这是一份道德的契约,可当人性里拒绝不了某些丑陋,我们坦诚地签下这一纸协议,并无不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