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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做微商,学生受到的不是“微伤”

2017-03-29 17:48:19 黄齐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称近段时间有群众反映,当地教育系统少数教职员工无视法规和纪律的约束,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教职员工应及时纠正整改,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3月29日 《中国青年报》)

教师,本是教书育人的神圣职业,被人誉为辛勤的园丁。可是,有些教师为了挣外快,从事微商活动,理当应当被叫停。晋江市教育部门开展对教师做微商的专项治理,得到了家长的普通认可和支持,这足以说明教师做微商在社会上的负面影响。

或许有人认为,教师是利用课余时间做微商,不影响到正常的教学,有何不可呢?但是,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这方面投入多了,那方面就会相应地少。教师做微商,孩子受的不是“微伤”,而是大伤。

再者,教师做了微商,家长可能就是潜在的客户。一般而言,教师与家长都有相互沟通的微信群,一旦教师在微信空间里发布了自己做微商的信息,哪怕不挑明要家长购买,家长也会投其所好。

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央纪委已经明确了公职人员不能从事商业活动,其中就包括在互联网上开淘宝店和做微商。事业编制的教师,也属于国家财政供给的公职人员,当然应受到政府法规的制约。

如今,国家对教育越来越重视,教师的工资待遇还在逐步提高,如果教师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那么,就不如自动辞职,退出教师队伍,专心专意地经营微商。总之,杜绝教师做微商,这应当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部分。晋江市教育局规范教师队伍,对教师做微商亮红灯,这可以有,也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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