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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索赔1元,这口气争得让人憋气

2017-04-05 17:42:10 李云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老厦门馅饼包装设计被盗用,吉治百货创始人峰哥索赔1元。“我要为原创者讨个公道,不计成本!”从得知老品牌的包装设计图被盗用,到赢得官司,前后历经半年,花费十余万元。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峰哥说,“只为老厦门争一口气!”(4月5日 海峡导报)

维权索赔1元,争气还是憋气?

首先,索赔1元损害自身利益。“我如果要钱,别人会怎么想?哦,阿吉仔搞半天还是为了钱。”峰哥拒绝了律师的维权建议。不知道被告承担的诉讼费用包括峰哥调查等成本吗?就算对方同意全额赔偿,索赔1元,也仅得个虚名,可以做很多事情的时间精力被大把浪费了。赢官司输精力,绝不是理智维权。

其次,类似的维权损害法治建设。律师劝峰哥,赴杭州起诉各项成本前前后后要十几万元,不索赔重金不值得。索赔1元,峰哥觉得解气了,但浪费了诉讼资源,为打官司支出的相关费用未必得到法院全部支持。不计后果地打官司,值得掂量。

“维权1元”在厦门并非新鲜事。2013年,厦门法官对全市首例“骗色索赔案”作出宣判,要求骗色男子向受害女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如此维权,绝不是好导向。如果维权者不能得到赔偿,侵权者付出的代价忽略不计,怎能鼓励更多的群众善用法律维权?

维权索赔1元,是对受害者的惩罚对侵权者的纵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维权事例越来越多。民众维权需要好导向,利益损失要有专业人士帮忙计算,该维护的利益、该争取的权利,一个都不能少。唯有这样,才能达到惩罚侵权者的目的,让侵权行为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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