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失信“黑名单”要确保我知你知
2017-08-02 16:13: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黑名单制”不仅是政府主管部门处罚食药失信行为的依据,更重要的是,要做到公开曝光、让广大消费者知悉。真正的公开曝光应该是我知你知的。若未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黑名单制”就可能演变成食药失信主体“花钱消灾”的把戏。 政府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应该落实到市场行为上,通过对消费行为的引导,实现对失信行为的惩罚。用“黑名单制”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取向,使消费者自发抵制违法、失信行为,是建立“黑名单制”的根本目的。 “黑名单制”的另外一个目的是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将“黑名单”零距离递送到消费者手里。哪家企业生产“三无食品”,哪家药店经营不合格药品,都要让消费者了如指掌,才能促使消费者明白消费、理性消费。 “黑名单”挂在网上,不能仅满足“我知”。失去广大群众的参与,监管执法依旧存在漏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建议食药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失信行为的类别,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失信主体和失信事由,通过公共显示屏、宣传册、公众号,或在失信主体门口挂红牌等方式向社会推送,确保“黑名单”亮相于阳光下,我知你知。 |
相关阅读:
- [ 07-31]新规既出,食品谣言能止否?
- [ 07-31]铲除食品谣言,补上食品安全常识短板
- [ 07-28]得让食品安全造谣者赔偿经济损失
- [ 07-28]涉事食品企业辟谣是法定义务
- [ 07-25]外卖食品安全要监管也要自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