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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警方破获系列拐卖儿童案 身份成谜31名儿童难回家
www.fjsen.com 2011-06-17 06:39  史国亮 吕波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中介

二道人贩子多为媒婆

警方调查了解到,老陈近些年涉及十多起拐卖儿童案。老陈究竟是个什么人?

据了解,老陈今年70岁,家庭经济情况不错,有子女住在香港。他平时和老伴待在德化老家,常在乡间行走,偶尔还帮人家牵线搭桥当“红娘”。他认识的一批下线,大多为农村妇女,有的还是职业媒婆。

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这些人贩子多称不知道买卖儿童是违法行为。对此,警方认为,有的人贩子确实是法盲,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相反,有的以为还是在做好事,帮助人家“传递香火”。但也有一些人贩子明知这是违法犯罪,但心存侥幸从事买卖儿童的罪恶勾当。

分赃

层层转卖,利益分成

一个儿童,往往以四五万元甚至更高的价钱卖给收养家庭,因此,在拐卖儿童过程中,人贩子存在巨大利益空间。

例如,那些被亲生父母卖出的孩子,他们可以为父母“创造”一两万元的“利润”。云南的人贩子在同德化的老陈联系时,往往开价三万元。如果儿童是人贩子直接拐骗盗抢而来,获利更丰。老陈卖出孩子时往往要价四五万元甚至更高,这一万多元的差价就由他和下线分成。有时,老陈也会绕过下线直接“出货”。

老陈在接受德化警方调查时交代,交易一个孩子,他多则可以赚到五六千元,少则一两千元。末端介绍人获益较少,有的只拿到数百元。当然,介绍人只要参与了买卖孩子,不管其获益多寡,都将因涉嫌拐卖儿童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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