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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判决首例“网络推手”案 打出依法治网的信号弹
www.folksfolks.com 2011-05-19 16:4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中央外宣办等四部门下发《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来,深圳市法院系统对第一起“网络推手”犯罪案件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姜某庆系职业网络发帖人,主要从事网络营销、策划活动。今年3月,姜某庆根据杨某某的授意,通过以手机互发短信的方式捏造了虚假的手机短信、编造了以吴某某包养情妇等虚假事实为内容的帖子,并于今年3月21日在新浪博客和天涯论坛上发布。为扩大负面影响,姜某庆还雇佣网络水军“蓝天传媒”等海量转发上述帖子。5月16日,福田法院对一起通过网络发帖恶意诋毁他人名誉的诽谤案做出判决,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姜某庆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南方日报)

截至2011年4月底,中国网民总数几乎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4.7亿人组成了一个庞大的虚拟社会。信息化社会中,网络已经成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方便快捷的信息传输渠道极大的方便了人们日常工作学习,但在一个权力义务非对称、非实名的虚拟社会中,不可避免的会催生产业利益链,繁殖了一大批“寄生虫”,也就是我们所知的“网络推手”“水军”,加之一些社会责任感差的网站协助,他们的炒作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愚弄了网民的知情权。深圳判决首例“网络推手”案件,是一枚净化网络空气的信号弹,给今后依法整治、规范网络秩序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案例。

网络推手处在流行的前沿甚至会为自身利益制造流行,谁能想到红极一时的“×××,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是为网络游戏量身打造,虐猫女事件是社区网站为造人气故意炮制?网民的眼球被“勾引”的团团转却不知道自己正陷入人为制造的圈套中。推手与商业利益有很大关系,是虚拟社会的毒瘤,近几年的一些网络事件将其弊端暴露无疑。2010年某乳业品牌和“水军”合作展开不正当竞争,有意混淆视听,极大的侮辱了网民的人格。

在真实与制造网络事实的交锋中,人们的道德底线不断受到冲击,情感和良知受到无情的欺骗。今年3月份一位母亲怀抱6个月的女儿跪行一千米,人们纷纷为其募捐,但媒体调查后发现这次事件是天涯版主“金泉少侠”利用公众的爱心和愤怒心理策划的一次求助行动。虽然母亲救女心切可以理解,但对广大网民的欺骗无疑会导致公众对社会更大的信任危机,在人们心中种下了“这年头,好事不能做”的恶毒种子。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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