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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珊珊:为了当事人的微笑

2014-11-25 07:40: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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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珊珊,女,1984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2012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7件,审限内结案率100%,调解撤诉率23.57%,无信访投诉。先后被授予莆田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莆田市三八红旗手、莆田市优秀共产党员,莆田市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她,用女人的柔情化解纷争;她,用法官的威信解决民困。她,正直善良、勤奋上进。因为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有多重。自2006年进法院工作以来,她坚守岗位,风雨无阻,用青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用大爱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辛勤的劳动和不懈的追求,换来了崇高的荣誉。

化解巧匠,润物细无声

黄珊珊经常说当事人的利益无小事,她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贯穿于她审理的每一件民事纠纷案件中。她办理的案件,以婚姻家庭纠纷居多。每接到一个案子,她都要先仔细阅读卷宗,通盘分析,认认真真寻找调解的切入点,以调解为主,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2012年10月,在一起离婚案件二审庭前审查过程中,男方一走进法庭便气势汹汹,张口就骂,而女方则唯唯诺诺,神情凄惶。黄珊珊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感觉到男方虽然声色俱厉,但他的视线始终飘移在女方的脸上,眼神里分明流露出不舍。于是她请书记员将女方带到另一个房间,自己则搬张椅子坐在男方对面,像知心姐姐一样亲切地和他攀谈。在交谈中她发现男方其实不想离婚,只是由于大男子主义思想在作祟,夫妻生活中的一些琐事让他感觉在亲朋好友面前没面子,才闹离婚。知道了矛盾的根源之后,黄珊珊又单独和女方沟通。从“上善若水“到女人是和睦家庭的“润滑剂”,引经据典,娓娓道来。直到华灯初上,这场近6个小时的庭上调解使当事人双方非常感动,终于握手言欢,相拥而回。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家庭的案件很难说清是非曲直,尤其是经过一审的“唇枪舌剑”,夫妻双方往往已心生怨恨,此时调解需要更大的技巧、耐心和信心。黄珊珊以其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温柔诚挚的微笑感化当事人,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两年来,她审结的案件没有一件上诉,服判息诉率达99.36%,信访投诉率为0。

维权卫士,好雨知时节

作为一名年轻的女法官,黄珊珊有着慈母般的真爱。她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庭审前调查摸底、现场把脉;庭审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庭审后注重疏导、扶贫帮困。通过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为生活困难、处于弱势中的妇女儿童争取更多的权益。很多经济不能独立的女人面临婚姻的突变,往往束手无策,也请不起律师,黄珊珊同志便采取庭前指导举证的方式,从而平衡因法律技术方面的不对等而可能产生的不公平现象。

今年5月份,梧塘镇吴某某未婚与一男人生育一男孩,在男孩未满周岁时,该男人不履行抚养孩子的责任。吴某某将负心男人告上法院,但因该男从“人间蒸发”,导致判决无法执行。面对嗷嗷待哺的婴儿和没有经济收入的当事人,黄珊珊的母爱之情悠然而生,她联系多个单位,最终通过市妇联帮助吴某某找到一份可以一边带孩子一边谋生的工作。

从2012年至今,她审结各类一、二审民事案件157件,其中涉妇维权案件135件,调解25件,撤诉12件,调撤率23.57%。在案件审理之余,她还义务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近千次,为妇女儿童、在校学生、部队官兵、老年人等举办法律讲座1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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