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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2019-08-26 17:34:38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国知办函保字〔2019〕7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单位及业务指导单位的复函》(市监标技〔2019〕768号)有关要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筹建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为确保筹建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第一届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相关标准体系建立及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面向全国征集相关地理标志管理部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委员。

二、委员条件

(一)本领域内从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科学研究、生产加工、经营管理、法律服务、检验监督等方面工作的专家或技术骨干,熟悉本专业的业务和标准化业务,具有本专业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技术管理职务,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现仍从事与本专业有关工作;

(三)熟悉和热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能够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五)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

(二)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3名,同一人员不能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请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提交同底照片2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一并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同时须提交电子文档。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委员候选人资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一届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 铭 王 琛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邮 编:100088

电 话:010-62083546 010-62086894

传 真:010-62083171

电子邮箱:pgi@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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