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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开始

2021-11-22 17:03:27 作者: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姗菲   我来说两句

为引导和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贴息的企业应为福建省区域内(计划单列市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二)企业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且在2020年度已还清贷款;

(三)企业用于质押的专利应为企业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专利,法律状态明确有效,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关性;

(四)专利权质押合同应与贷款合同存在关联性。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时间应不迟于贷款合同签订时间,且应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程序。

二、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报

为提高贴息申请服务的便利性,从今年开始省局试点通过贷款银行进行贴息申报,目前参与试点的银行为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省内各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在试点银行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可直接通过贷款银行各分支机构进行贴息申报,也可通过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申报。从非试点银行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通过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申报。

通过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进行贴息申报的企业登陆“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www.zczgip.com),通过“政策对接-办事服务-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申报”路径进行网上申报。由试点银行申报的,企业通过贷款银行各分支机构进行网上申报(相关操作请在工作日时间 8∶00—18∶00进行)。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并打印)原件加盖公章;

2.承诺书(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原件加盖公章;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银行放款、还贷和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银行申报的,纸质材料(5)(6)由银行直接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印章。

购买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或在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下获得融资的小微企业,还需提交保单或担保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试点银行应严把质量关,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财政金融局、各试点银行应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审核意见并附上推荐函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三)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会同省财政厅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后按资金划拨渠道下达贴息资金。

三、贴息方式及比例

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贴息比例为2020年12月一年期LPR利率(3.85%)的20%,实际利率低于3.85%的按实际利率计算。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享受累计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购买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或在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下获得融资的小微企业,保证保险或担保覆盖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按50%比例贴息。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试点银行请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7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邮寄福州市湖东路7号叶龙海同志,推荐函电子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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