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应急管理网 > 要闻推荐 > 正文

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安排部署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2021-12-03 19:10:00  来源: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12月1日,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召开2021-2022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周学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扎实有序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是重要的民心工程,也是当前的重点工作,对于促进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近日已下拨2021-2022年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1.98亿元,用于支持和帮助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紧迫感和主动性,切实加大款物投入,严格标准程序,强化跟踪问效,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会议强调,各地要坚持底线思维,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眼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加强应急准备,时刻严阵以待,强化会商研判和灾情报送,提前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准备,全力做好冬春季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各项工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对中央冬春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提出具体要求,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财政厅(局)有关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会,山西、辽宁、河南、陕西4省应急管理厅作交流发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