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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厦门市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养招生公告

2022-07-05 15:53:02 作者: 来源: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郭晓楷   我来说两句

根据《厦门市实施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试行)》(厦退役军人局〔2022〕42号)精神,拟面向有志投身教育事业的退役军人开展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养,帮助掌握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以获取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资格。现制定2022年厦门市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养招生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招生计划数为100名,学制一年。

二、报名资格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 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

4. 33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5. 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25日;

2. 报名地点:退役军人安置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 报名需提交材料:

⑴退役军人参加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养申请表(一式三份);

⑵ 身份证、退役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硕士研究生请一并提供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3张。

四、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培养高校负责,复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上旬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五、面试

符合报名资格的退役军人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考核内容为基础的心理素养、综合知识与教育技能。面试时间拟定为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面试成绩和录取名单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公布,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及培养高校联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注册和开学时间

1. 注册时间:2022年9月3日-4日

2. 开学时间:2022年9月5日

八、在校管理及经费安排

厦门市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养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参训学员须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培养协议,由市教育局指导并纳入培养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统一管理。学员学费、住宿费、杂费由市财政承担,伙食、交通等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九、教师资格证考试及结业

退役军人学员在学期间须按要求参加市教育局和培养高校组织的教师资格证考试。修完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的,由培养高校颁发结业证书。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报名咨询电话

思明区5916001

湖里区5721857

集美区6213695

海沧区6584027

同安区7030677

翔安区7880193

附件:退役军人参加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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