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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出台全省首个指导意见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依据职权注销

2023-10-11 14:59:53 作者: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10日,记者从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依职权注销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系统性填补注销程序空白。

据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依职权注销”是指食品经营单位发生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却未按规定办理的法定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注销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登记。

根据《指导意见》,鼓楼辖区各市场监管所收集存在相关情形的食品经营单位名单,通过现场核查、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引导食品经营单位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名单进行复核,确认拟依职权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无法联系或已联系但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食品经营单位,由鼓楼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食品经营单位可自公告之日起40日内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后,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公告期内收到异议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再次确定依职权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通过集体研究方式审定后向社会公告注销决定。

被依职权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不再纳入本地在册有效的食品许可登记统计数据;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被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提出主体资格恢复或继续经营等合法证明文件的,可重新提出许可登记申请。(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林梦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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