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旅游集散中心正式投用
2022-01-14 17:37:42 来源: 责任编辑:揭晓经 我来说两句 |
近日,福州长乐旅游集散中心正式投用,进一步推介长乐全域旅游资源,增强长乐旅游吸引力。 该中心由福州市长乐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建设,于2016年9月开工,2022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位于长乐区航城街道龙门村广场南路66号,占地面积41740平方米(约62.61亩),总建筑面积42357.7平方米,建设有车站、停车场、检验台、综合服务楼等设施。 截至目前,该中心为3条城市公交线路、6条农村公交线路及3条旅游线路提供交通换乘服务,同时,为旅客提供业务咨询、旅程参谋和行程确认等服务,将有力带动当地旅游和经济发展。 (福州市道运中心 柯学杰 陈晶晶)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