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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员工婚姻不应“越权”干涉
www.fjnet.cn 2010-01-20 15:29  冉禾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漫画  来源:重庆晚报

前日,重庆奧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员工宣布一条新规:若结婚要请同事,请先签协议,一旦离婚,双倍退还礼金。公司经理说:“并不是阻止员工离婚自由,只是希望他们能更慎重地对待婚姻,这样也能一定程度减轻其他人的负担。”(2010年1月20日《重庆晚报》)

结婚自主,离婚自由,旁人无权干涉,这是法律予以保障的。人家高高兴兴结婚,你先让人家签订不离婚的保证协议,是否有些“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大煞风景?何况,你又不是双方父母和民政局,有权干涉人家私事吗?

然而,从人情常理上讲,这家公司的规定却有一定的合理性。现如今,喜钱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沉重枷锁,若是恰好在一家同事多的单位工作,更是月月“惊”喜不断,结婚请柬满天飞,很多人是“辛辛苦苦为谁忙?赚钱全为凑份子”!

更让人恼心是,现在很多年轻“潮”人流行闪婚闪离,这边刚欢天喜地摆宴庆贺,那边却已是“红本”换“绿本”、劳燕纷飞了。人在花钱时,有一种价值评估心理,如果这钱花得不值,心中定会不爽。像送喜钱,如果被送的夫妻恩爱甜蜜,送钱的人也觉得自己的钱花得其所;反之,如果对方不几日就离婚,送钱的人就会觉得花了冤枉钱,有种“打了水漂”的感觉。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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