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山西永和县副县长冯双贵4名亲属夜闯民宅,大打出手,将人捅成重伤”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发帖人称,参与施暴的冯双贵次子冯源在打人过程中宣称:“我爸是县长,在永和我爸就是国法……”永和县公安局称,网帖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新华网6月23日)
“我爸是李刚”的余波尚未散尽,“我爸是县长”的叫嚣再次袭来。虽然当事人否认说过“我爸就是国法”,但其行为足以说明他们的嚣张,此案能否公正办理也令人担忧。
帖子称,由于伤势严重,当地无法医治,受害人柳文被送往临汾市抢救,途中由于失血过多,柳文一度昏迷。经过治疗,目前柳文左腿伤势仍然严重,大腿以下有时没有知觉,但司法鉴定的结果只是轻伤——果真如此,用得着连夜送往临汾市吗?永和是离临汾最远的一个县,距离在100公里以上呢。
转眼一看办案单位,不能不让人产生联想:冯双贵是分管政法的副县长,县公安局正在其分管的范围内,让县公安局来办这个案子,就相当于“左手查右手”——永和县公安局在伤情鉴定中会不会故意“从轻”呢?
临汾市纪检委有关负责人说,通过“调查冯双贵的通讯记录等方式”得出的“结论”是:冯双贵非背后指使人;冯双贵没有利用特殊身份对公安机关施加压力……没有“通讯记录”就没有指使吗?这样的“结论”实在可笑。作为分管公安的副县长,他还用专门“施加压力”吗?在当今中国,“顶头上司”什么都不说,县公安局长也知道该怎么办!
帖子还称,事发后当地公安不予立案,受害人家人找到县主要领导并下跪,公安局才勉强开始办案。临汾市纪检委负责人称,公安机关在事发后半小时内即介入案件,而打人事件发生在晚上10时许——永和县公安局的办案效率真有那么高?事发1个多月了,如此“高效”的永和县公安局为什么还没有将此案移交检察院呢?
当然,上述疑问只是基于常理的判断,最终还是要由司法机关说了算。但办案机关与当事人亲属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使永和县公安局失去了基本的公信力。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此案要得到公正的办理,至少应该摆脱冯双贵的控制范围。 (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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