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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发生在温州苍南的一起城管与民众冲突引发的围殴和围观事件,让人感到不安。也许还有人沉浸在“报复城管”的快意中,可冷静地看,这场激烈的冲突中有胜利者吗?没有,有的只是撕裂和伤害,有的只是对抗和仇恨,有的只是这座城市难以愈合的伤痕。别以为那些围观起哄者会成为胜利者,他们得到了什么呢?正义得到彰显?城管暴力受到遏制?没有,千人聚焦群殴的暴力传递了更暴力的戾气,以“正义”的名义制造了伤害个体和破坏社会秩序的罪恶。

往往“正义感”往前多走一步,就是作恶。如果旁观的群众看到城管殴打拍照者时,路见不平前去阻挡,这是正义;接着将殴打拍照者的城管送到派出所,以证人身份使打人者依法受到严惩,这是正义;借这件事暴露城管的野蛮执法,敦促当地政府严惩相关责任人,更是正义。可围观起哄以暴制暴,对可能不相干的临时工进行围殴,甚至愤怒地掀翻执法车,变成一场街头的渲泄与狂欢,就与正义越来越远了。可惜的是,一些大街上的围观者是缺乏这种理性的,很容易被起哄的情绪和自以为是的正义感牵着鼻子走。

城管打人本来并非不可追究,事件本来完全处于“可治理”的状态,可阻止,可投诉,可追究,可监督,打人者会在法律框架中受到严惩。可街头非理性的围观起哄使事件失控,变得不可治理。围观起哄的暴戾,在此次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人迷恋网络和现实中的“围观效应”,迷信“围观改变中国”。但无数的事实表明,没有一场起哄围观最后不是变成了哄客的狂欢,没有一场围观起哄带来了正义,无不是各方的多输。起哄围观带着一种天然的戾气,起哄围观中很少会有“公正的旁观者”,而无不是惟恐场面不乱,无不是希望冲突越激烈越好。就像平常街头的某些看客,面对扭打在一起的人,有几个会去拉架?而多是看热闹。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中也是一样。

不要以为每个人的正义感通过围观和聚焦叠加在一起,就会更加接近正义。一个人的智商也许可以判断真假和明辨是非,可人群聚集时智商许多时候就接近零了。那种激烈的对抗和情绪的升腾中,一句“城管打死人了”、“警察打人了”、“官员欺负老百姓”之类的口号,就可能将人群点燃,将人性中的劣根性和恶激发出来,而又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和遏制。将那个“敌人”往死里打,没有人愿意去分辨真假,没有人会顾及围殴的后果,也没有人愿意问谁对谁错,只是被谣言和情绪牵着鼻子走。

起哄围观围不出正义,因为起哄围观之下真相容易被遮蔽,起哄围观者也容易失去思考的能力和明辨是非的理性,形成多数人暴力并走向集体的渲泄。正义本来在旁观者这一边,可无节制的围观起哄使本来还有一定合理性的诉求,走向非理性的报复,并成为违法的伤害。“正义的火气”将无数不相干的人和不相干的情绪卷入其中,在群情激愤中酿成一场对正义赤裸裸的践踏。苍南事件清楚地让人看到了这种围观起哄对正义的伤害。

没有一场围观起哄能围出正义。当你被一件事激怒时,应警惕自己身上的恶被人操纵,克制一下立刻去围观起哄的冲动,冷静下来多思考几分钟,你也许就会成为一个冷静和公正的旁观者。实现个案正义和社会正义,更需要的是公正的旁观者,而不是暴戾的围观起哄者。

 

【一个城管和摊贩总是剑拔弩张的城市,一个“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沟壑难填的城市,何以称文明?这或许是苍南冲突,给地方主政者的提醒。】

近日,浙江苍南县城管与民众冲突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梳理事件的始末,会令人费解,本是城管和个体商贩的小争执,何以很快升级激化成群体冲突,演变为群殴互伤的结局?

有专家分析,是城管历来很负面的“群体形象标签”,埋下了一点就爆的“不定时炸弹”。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现场和网络平台流传的“城管打死人”,是吸引人群聚集,刺激愤怒情绪的导火索。但说实话,城管的负面形象,并非流传于一时一地,为什么在苍南导致的后果更严重?这些看起来没有直接利益冲突的围观者,之所以失控,除了对城管的义愤之外,或许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有两个线索值得注意。其一,是当地多位受访者表示,当地城管最近的“严格执法”,可能和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有关。一些街道平时能正常摆的早餐摊,最近都不让放了。如此短期骤然收紧执法标准,无疑会加大城管和商贩冲突的可能。事实上,2012年苍南城管就曾和摊贩有过激烈冲突,起因正是城管为迎接文明办明察暗访而加强执法。

为了“文明县城”运动式执法,大搞面子工程,这在很多地方都曾上演过,并引发民众的不满。这种不满一旦和对城管具体执法行为的不满结合起来,就有可能把小事变大。倘若“文明县城”评比误入歧途,围观者就不再是单纯的利益不相关者,而是人人觉得有发言权。这种表达欲望如果没有正常渠道疏通,同样会变成“不定时炸弹”。

其二,是有苍南“本地人”说,他们不少人平时就反感城管,因为很多协管基本都是“外地人”。在这些“本地人”的逻辑中,这已然不是城管和民众之间的冲突,更像是“外地人”和“本地人”之间的族群冲突。因为不只是城管,当地计生、拆违等工作,也经常由雇来的“外地人”执行。可以想象,这些工作的共同特征,都是很难办、得罪人、待遇也不高。这些工作“本地人”通常不愿意干,而“外地人”为了谋生,往往没太多选择。

让“外地人”在敏感执法领域,以“临时工”的身份冲锋陷阵,看起来成本低、收效快,可造成的直接后果,是让“外地人”和“本地人”水火难容,更长远的危害,则是埋下不安定的社会隐患。苍南冲突当天,“很多人都上去打了几下”,就更像是一种长期积聚的愤怒爆发,甚至和事件起因已关系不大。

一个城管和摊贩总是剑拔弩张的城市,一个“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沟壑难填的城市,何以称文明?这或许是苍南冲突,给地方主政者的提醒。暴力行为应遭谴责,不管什么样的执法,什么样的嫌隙,都不应冲破法律的底线。但在事后惩戒之外,更需要关注的是事前规范执法,让城市管理更人性化,才能化解社会矛盾于未然,使城市真正走向文明。

□敬一山(媒体人)

【公平正义是最好的社会情绪抚慰剂,也是最有效的社会秩序稳定器。唯有大力推进行政体制、司法体制等各项改革,提高各级政府和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才能赢得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和尊重,有效消解群众的不信任情绪和极端情绪,最大限度避免“围殴城管”之类事件重演。】

狂暴的人群迅速聚集,将一辆城管执法车团团围住,棍棒、石块、锐器雨点般砸过去。120救护车欲将被困者送往医院,失控的人们又将救护车掀翻……4月19日浙江苍南县灵溪镇发生市民围殴城管人员事件,现场冲突的视频在网上坊间扩散,闻之睹之者无不震惊。(4月21日《北京青年报》)

这是一起由城管执法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先是城管人员(据称是城管局聘请的临时人员)与摊贩发生冲突,市民黄某看不过去,用手机拍摄冲突场面,城管人员制止拍照,将黄某打倒在地并继续施暴,其他市民上前制止、拍照也遭殴打。城管人员的野蛮行径激起群众的公愤,围观群众越聚越多,很快升级成为一起“围殴城管”的暴力冲突。目前事态已基本平息,无论是殴打黄某的城管人员,还是参与围殴城管、打砸车辆的市民,都将依法受到惩处制裁,但事件远未就此结束,它带给人们的警醒和反思才刚刚开始。

城管打人引发的冲突,近年来在各地屡有发生。城管打人并与拍照的市民发生冲突,在各地也不罕见,2008年湖北天门曾发生城管人员将拍照者殴打致死的恶性案件。苍南官方透露,这次围殴城管事件的一个关键诱因,是有人散布“城管打死人”的谣言,由此点燃了群众的愤怒情绪。而按现场目击者的说法,拍照者黄某被城管人员打倒在地,“脸煞白煞白的,呼吸也不行了,眼睛睁不像睁,闭不像闭,大家都说他被打死了”,在当时的非常情境中,“大家都说他被打死了”很可能就是“谣言”之肇始,基于既往的事例,很多人对此“谣言”深信不疑,群情激愤之下采取极端行为。简单谴责“谣言”是容易的,造谣传谣者也自当受到法律制裁,但必须追问的是,一般人对这样的“谣言”,为何总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苍南“围殴城管”事件始于上午九点多,到下午四点多冲突仍未缓和,当地政府被指反应迟缓、处置不力,其实这可能只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鉴于现场群众情绪失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严重群体性冲突,当地政府或许突然间被“镇”住了,惊惶失措无以处之,或许有意保持谨慎克制,避免贸然行动给群众情绪火上浇油。经验表明,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采取柔性手段往往比强硬手段效果更好,面对群众的激愤情绪,政府的柔性与克制并不是“软弱”的表现。

上千市民围困城管执法车,至少几十人参与殴打城管、打砸车辆,这样的场景放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让人深感惊惧不安。然而,比“围殴城管”本身更可怕的是,为何一起原本并不十分严重的冲突,一不小心就发展成上千人参与的群体性事件?以往的群体性事件大多缘于直接利益冲突,如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参与者大多是被强征强拆的农民,现在,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比如这次苍南的“围殴城管”冲突,大多数参与者和城管人员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们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很多时候,无直接利益相关者仅凭一句经不起推敲的谣言,就在群体气氛感染下采取极端行动。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行为较以往更容易发起,一触即发的群众情绪是一种巨大的隐患,对此必须予以高度警醒。

公平正义是最好的社会情绪抚慰剂,也是最有效的社会秩序稳定器。唯有大力推进行政体制、司法体制等各项改革,以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惩腐败的实际行动,提高各级政府和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才能赢得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和尊重,有效消解群众的不信任情绪和极端情绪,最大限度避免“围殴城管”之类事件重演。

19日上午,发生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的一起以暴制暴事件在网上炸开了锅。

事件的起因指向城管执法时殴打了一名围观拍照的市民。尽管事后证明这位市民受伤并不十分严重,但围观民众对暴力执法的愤怒情绪已被点燃。有报道指出,其时还出现了一些网络谣言,指称城管打死了人,这使得市民对城管的围堵逐渐升级为群体暴力。5名被围困在车里的城管工作人员遭到围殴并受伤,其中两人出现休克、伤情危重。

和同类事件一样,引爆公共空间的官民冲突无例外地引发了舆论场里的阶层撕裂。一些民众力挺以暴制暴,他们认为法治秩序已被城管破坏,非以更大的暴力对抗无法制止;一些民众严厉谴责以暴制暴,是因为他们认为因暴力而失范的法治秩序,正需要以法治而非暴力来恢复,“多数人暴政”只会带来更大范围的秩序失范。

苍南事件也的确让我们看到了以暴制暴所带来的更大恶果。据报道,“在救护人员将伤者(被打的城管工作人员)抬出时,现场群众开始转而围攻救护车,直至把救护车掀翻。”不管之前的城管暴力如何恶劣,救护车何其无辜?

当然,对以暴制暴的舆论冲突并非不可调和。支持以暴制暴更多指向现场,重心在救济;谴责以暴制暴更多指向事后,重心在恢复。当城管的暴力已经施加于相对人甚至路人时,以暴制暴实则成了一种必要的防卫权。只是,防卫有正当与过当之分,超过了必要限度的防卫就会滑向防卫过当。支持正当防卫与警惕防卫过当,实为一体两面不可分割。

苍南事件留给我们的更大反思还在于:为何民众对暴力执法的愤怒情绪乃至戾气一点就着?当受害人黄某路遇城管暴力执法时,他不是即时报警求助,而是选择拍照留证。当黄某转而被城管人员殴打致伤,多数围观群众也不是选择相信警方,而是选择以暴制暴。这种对警察权的不信任,或有部分偏见,但跟警方在平日处置官民冲突中也存在不作为或对官方的偏袒紧密相关。当制度化的正义稀缺或司法正义常常扑朔迷离难以预期时,私力救济就会走在公力救济之前。

跳出苍南事件看开去,很多同类事件多存在公力救济不畅,或至少公力救济不及时的前置情形。如不少暴力反拆迁的例子,正是因为警方在公民合法财产权遭遇侵害时,出警不及时,保障不到位。

对公权力机构来说,自我反思永远要优先于对民众反抗的谴责。来自苍南县城管局的最新消息称,受伤的5名城管工作人员并不是他们的正式员工,而是被临时叫来协助搬运占道石块等物品的,他们何其无辜!但之前围殴拍照市民的城管人员是否也是临时工?谁给了他们暴力执法和暴力殴打围观市民的权力?尤其是对当地警方来说,更应反思的是,若警方的依法制暴要走在民众的以暴制暴之前,哪还会有“苍南事件”呢!

19日上午,浙江温州苍南县灵溪镇传出了又一起城管与民众的冲突事件。由于城管执法时将一名拍照的过路民众击倒,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进而形成双方冲突。这一过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打伤,其中2人伤情危重。

城管伤人在先,民众围堵宣泄在后,打人与被打,以暴易暴的处理方式使双方都失去了道义支持。公允的评断或是“双方各打五十大板”。某种程度上,网友们的反应亦是如此,既有为拍照者说话的,也有批评非理性围殴的。

然而,就像一起又一起城管执法引发的冲突事件一样,摆事实、讲道理,分析孰是孰非,谁来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似乎再多的事后“总结”都是徒劳的。冲突没有结束,只是变换了发生地点。甚至严重的时候,它会激起一部分人的情绪,造成一定范围和时间内的秩序混乱,并给更多人带来伤害,如同我们这次所看到的。这种“升级”的情绪和冲突的原因,究竟来自于哪里?

显然,苍南县城管方面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哪项规定明令城管执法不许拍照,可以说,城管出面阻止拍照本身就是不恰当的。而随之而来的出手伤人,则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远。不管此后发生了什么,打人是冲突的起点,也是矛盾的核心。在我们厘清整个事件的时候,都不能回避这个基本事实。

然而,从城管方面的处理和解释来看,作为事因的“打人”被有意或无意地模糊了。来自城管部门的回溯称,事出伊始,执法人员正在处理某违法占道经营行为,民众黄某拍下执法现场的情景时受到执法人员阻止,由于黄某继续拍照致使双方发生冲突。一种潜在的逻辑是,执法行为毫无疑问具有正当性,拍照当然不可以,且应当被阻止。至于所谓双方发生冲突指的什么“冲突”,谁先引起的“冲突”,一概语焉不详。另一方面,在当天晚间,官方同时给出围观群众聚集,围困殴打城管人员的原因——有人在网上发布了“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至此,焦点已经无关冲突事因,谣言似成罪魁祸首。

同样的逻辑推论和解释说理,我们在很多类似的事情中已经经历过。这样的分析和表达,虽然不能说毫无道理,但想寻得其避重就轻的卸责逻辑也不是多困难。围殴城管人员,暴力相向固然罔顾秩序,践踏社会底线,可城管执法上是不是就没有问题呢?执法人员能不能阻止民众拍照,进而在阻止无果的情况下伤人呢?在后一点上,直到现在,苍南城管方面都没有任何的回应。既没有对执法方式、执法队伍建设的哪怕一丁点反思,也没有对受伤民众的一丝歉意,有的还是“冲突”、“临时工”、“情绪稳定”、“谣言”等老一套。

大量民众短时间的聚集,以及非理性情绪的聚合,是不是仅仅源于三两句随意散播的谣言呢?无风不起浪,煽起情绪大浪的,除了传言,与城管执法长期造成的社会心理反感,公众对政府公正处理的不信任,有没有关系?全国正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义之一是以党风政风来正民风,而在处理执法不当和群体性事件上,一味推卸执法责任,将冲突原因归结为群众的不理性,显然有本末倒置之嫌,也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背道而驰。长此以往,不仅不能引导群众更加理性地对待和参加公共事务,反而可能成为加剧不理性的催化剂和导火索。

【对于城管执法频频燃起街头冲突的火苗,一些地方政府总将此归结于谣言的传播,归结于民众不明真相,这显然是一种鸵鸟思维。】

4月19日上午9点,温州苍南县灵溪镇发生的一起城管与民众冲突事件在网络上炸开了锅。据《现代快报》报道,城管执法时将一名拍照的民众打倒后,随后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冲突过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打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

苍南冲突事件,充斥着暴力,无论是民众被城管打倒在地,还是城管最后被殴休克,场景都让人震惊。毫无疑问,只要是暴力,无论是哪一方对哪一方的,都没有借口和理由,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责。

不过,令人玩味的是,苍南相关部门似乎侧重于突出城管作为受害方的事实。例如,对于城管受伤的严重情况,披露得较详细,而对于被殴民众,则用“身体无大碍,情绪稳定”一笔带过。昨日《温州商报》报道,据医生披露,被城管殴打的民众黄某肺部有挫伤,颅骨可能有骨折,下肢活动较差,神志较刚送到时略有好转,但仍不清醒。从这些情况可判断,黄某的伤情也十分严重。

另外,对于黄某被打,苍南相关部门说是因为双方“冲突”,言下之意,双方行为都有不当。但黄某只是对城管的执法拍照,有何过错?城管的执法若正大光明,又何惧民众拍照?目击者的证言显示,黄某被多名城管冲上来追打,几无还手之力。这样的场景能算作“冲突”?并且,对于网络热议的黄某被榔头敲头的情节,苍南官方的回应没有丝毫提及。

无论城管打人和被打,追责都应“一碗水端平”。最新消息说,苍南公安已抓获多名参与围殴城管的涉案人员,那么对于参与围殴的城管,相应的搜证和抓捕有没有同步启动?据悉打人的城管人员均为临时工,当时有正式执法人员在场,那么,这些正式执法人员是否指使打人,他们为何没有及时制止手下的暴力行为,这些同样需要进行事后的调查追责。

对于苍南冲突事件的成因,官方强调说,是因为“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传播,导致人群聚集,事态扩大。一个谣言就轻易引起民众公愤,这样的事实难道不应当反思?据报道,苍南本地不少人对城管“临时工”非常反感,当地计生、拆违等工作经常由雇来的“外地人”执行。可见,城管与民众的矛盾由来已久,“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只是一个导火索。

6年前,天门男子魏文华因拍摄城管执法被打死,如今再次有民众因拍摄城管执法而流血街头,一些地方城管的嚣张跋扈到底是怎样炼成的,值得追问?对于城管执法频频燃起街头冲突的火苗,一些地方政府总将此归结于谣言的传播,归结于民众不明真相。这显然是一种鸵鸟思维,不正视城管执法冲突背后的社会心理,不下决心用铁腕去约束城管执法,改善极度负面的城管职业形象,恐怕城管执法引发的街头冲突,将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