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 体

近日,部分城市高考增加“品德加分”引起舆论关注。北京市今年开始在高考加分项目中增加“品德加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5月27日《中国青年报》)

显然,“品德加分”是为了引导学生向善、从善,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但是,它难免让人产生疑虑——“品德加分”对得起我们的品德吗?

一者,道德品德属于精神领域的范畴,很难量化。以北京政策为例,拾取10万元救命钱而不昧、扶起奄奄一息的高龄老人、见义勇为斗歹徒,这三个事迹中哪个更先进、更突出?哪个对社会影响更大?各加多少分?看来,要落实“品德加分”政策,首要任务就是给林林总总的道德行为分门别类,“明码标价”。如果加的分数不够,怎么对得起我的品德。

二者,“品德加分”难保公平。试问各位一生中,能遇到几次见义勇为的机会?只怕空有一身“屠龙之术”,一生也见不到一条“龙”。那么,我们平安度日者的品德就差劲了吗?咱是不是就只能哀叹时运不济了呢?因此,在“1分可能改变命运”的高考环境下,首先兴盛起来的恐怕不是道德,而是群众演员。届时,大街小巷的“好人好事”将层出不穷,以往扶不起的老人、斗不起的盗贼将“供不应求”。

三者,功利化的品德只会伤害品德。如今,功利渗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不少道德问题。30年前,“有失品德”的行为如今被不少人视为理所当然的事例,大有存在。如果品德可以被划分为三六九等,一时间,世间万物似乎都可以待价而沽。现如今,我们教育孩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那么,不久的将来,是否就要改口为“先去扶起那些‘能够加分更多’的老人”?

更何况,对于已经过了“高考”——“品德加分”截止日期——走向社会各个工作岗位的人来说,还有没有行善的必要?是不是应该出台配套的“加薪政策”,防止他们品德滑坡?如果没有加分、加薪的鼓励措施,我们如何对得住高中“加起来”的思想品德?

道德品德,是人们为实现一定的行为的精神力量,是人们基于对社会生活的认识而自觉遵守的规范。人为地给品德划上“分数线”,就会让品德变了味、走了样,与“品德加分”的初衷背道而驰。有关部门若真正为学生、为社会着想,还请将品德从“高考加分”中松绑,还品德本来面目,才对得起品德本身。

近日,随着各地高考加分政策的公布,许多奥赛、体育特长等传统加分项目大幅缩减,而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品德加分高达20分的报道,刺激着许多人的敏感神经。不少人质疑,让行政权力简单制定或者实施"品德加分"存在风险,不仅容易滋生腐败,如果操作不当,还可能对青年学生产生不良的道德导向。

在临近高考的时候,任何可能造成高考不公平的政策,都能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但在当前高考政策未进行实质性变革的情况下,作为重要的补充政策,高考加分,尤其是高考品德加分,对“不拘一格”选人才,充分尊重人才发展、选拔规律,起着重要的作用。粗暴地进行废止,同加分腐败一样,是不负责任的体现。

众所周知,高考是一根指挥棒,政策怎么引导,高等教育就怎么培养。在今天“一考定终身”的政策未发生根本变化的背景下,很多导向走向僵化,甚至走向腐败,都暴露出一些教育者的功利化色彩。因此,质疑高考品德加分容易滋生腐败,造成不公平,既是政策的漏洞,同时也是政策的无奈。从这个角度来看,高考品德加分同奥赛加分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单独拎出来批判更是没有依据。

而从高考品德加分的设置初衷来看,拒绝粗暴地因噎废食,显得更加必要。多年来,我们进行的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一直提出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这样的教育语境下,能否通过政策配套支持,让教育的品德导向能够落到实处,考验着我们的教育的成效。对比公务员考试中明文要求“以德为先”,却难以真正地将品德不佳的考生甄别出来的尴尬现状,高考政策对有先进道德事迹的考生,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至少是从行动上对我们的教育导向进行呼应,是对我们高度重视品德教育的人才培养理念进行有计划地实现。

至于其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在充分认识其积极意义的基础上,再进行改进和变革。就高考品德加分而言,无可否认,在具体地操作和认定上,具有标准认定困难,公信力不足的情况,甚至没有奥赛加分那么清晰、公开。但是,这种标准的难以确认正是其自身特点使然,毕竟,我们无法将“感动中国”人物的事迹进行模式化归类,对于道德上的表现,涉及人性,更关乎尊严,本身无法量化。

因此,今天再来讨论高考品德加分,绝不应该仅仅限定在加与不加的选择间,更多地思考应该放置在,我们应该怎么加,如何科学公平地加,或者,至少是,我们应该怎么通过政策来体现出我们的教育中道德导向的维度,多管齐下夯实人才培养的道德基石。

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近日透露,全国大、中学生体能测试必须跑800米、1000米,不能选测。这一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李海龙认为,将德育和体育纳入高考科目,从教育部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动向看,这是一个方向,是早晚的事情。(5月28日《大河报》)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德育和体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着眼现实,重视智育而轻视德育、体育早已是普遍现象,学校、家长、学生成天围着分数转,将德育、体育的重要性抛诸脑后,致使学生道德水准和身体素质“双滑坡”。有鉴于此,近年来不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将德育、体育纳入高考,一些省份已表示有此打算,教育部的种种举措也露出端倪。正因如此,李海龙才认为“这是一个方向,是早晚的事情”。

高考是一根指挥棒,将德育、体育纳入高考,当然能对中小学德育、体育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其利自不必赘述。但是,兴一利往往生一弊,任何公共决策不仅要有可行性论证,更要有不可行性论证,若从“不可行”角度看德育、体育进高考,恐怕是大有问题的。

道德无法量化,而高考恰恰是一种“量化”考试,以分数来衡量一个学生的道德水平,极为不靠谱。也许高考可以增设一门品德考试,但这显然无济于事,答卷上的道德水平与考生实际的道德水平,根本不是一回事,增设品德考试科目除了增加学生负担,别无实际意义。如果不增设考试科目,而是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确定德育成绩,那就更不靠谱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将势所必然,高考的公平性将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体育进高考看上去要好一些,毕竟可以通过测试确定成绩,能跑多快、能跳多远可以“量化”。但是,当体育成绩成为升学的筹码,实际上面临着一道公平难题:有的学生天生体质较差,体弱多病,这不是他的错,也不是他不努力的结果,因为体育成绩较差而影响上大学、上好大学,是否公平合理?还有一些考生,身体虽然很好,但就是跳不高、跑不快,奈之若何?进一步思考:高等教育是公共资源,体质较差的考生就无权平等分享吗?就不该上大学、上好大学吗?

在我看来,无论德育、体育进高考,还是各种高考加分,都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把高考当成一种“万能工具”,寄希望于高考解决所有问题,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往高考里面塞。这种理念用心良苦,但殊不知,高考只是一种智力测试,它无法承载太多的功能,更不可能是“万能工具”。事实已经证明,高考加分弊端丛生,所以近年来各地一再削减高考加分项目。同理,德育、体育也是高考难以承受之重,如果将其纳入高考,极有可能重蹈高考加分的覆辙。

中小学德育、体育亟待加强,但加强的方式不是将其纳入高考,而是给学校、教师、学生“减负”,让学生不再被分数压得喘不过气来,有时间而且有条件加强体育锻炼、提升道德修养。这才是根本之策。

5月23日,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在教育部发布会上透露,新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已基本成形,跟旧版相比,取消了所有选测项目,统一为高考必测项目。(5月28日《大河报》)

依高考的“指挥棒”地位,无可替代的“导向”作用,对大中小学生的“体质弱”之症,进行高考“把控”,力求分数“健身”,思路不应算错,但若联系国情,及眼下高考沉重的负载,又可说此路难行。

从高考负载上看,把学生体质之“宝”,全压在高考“万能导向”上,更需慎之又慎。一者,学生的体质强弱,不是简单的一两项体育测试就能考定,也不是十天半个月的考前突击就能练成;二者,高考负载之多,关涉之广,纵然其是动力十足的火车头,也难免在前行中问题频出。何况,附着其上的诸多功利之心,世俗之弊,更让其即便能多拉快跑,也难免事与愿违。如此之下,再盲目把体育科强加其上,恐难修成正果。

面对大中小学生的体质弱之症,应问计于“减法”,不是一味与分数相“捆绑”,而应着眼与“闲暇”联姻。不然,把高考当成一个“筐”,不分青红皂白啥都硬往里装,这只会把问题搞砸、弄僵。

最近,全国31个省区市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陆续公布,各地在整体加分“大瘦身”的同时,有13个省份的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的加分幅度达20分。

前些年,在对中小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探索中,就有人提出要对德育打分,结果因无法确定客观、量化的评价标准,而被当做笑谈。

在某些学校,因对“拾金不昧”的奖励和引导不得法,结果在学校中“丢钱”和“捡钱”的数量激增。在现实中,德育被“污染”的案例并不少见。根据全世界儿童和青少年保护的原则与经验,过分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导向是危险和不负责任的。

可见在高考中强化德育加分,不仅难以达到倡导德育的目的,还可能会扭曲道德品质的真正价值,其科学性值得怀疑。

众所周知,学生的思想品质虽在高中阶段初步成型,但内容要远比见义勇为、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之类更丰富、更深层,不仅涉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应包括心理素质和健康情感。所以,作为具有重要导向和照顾实惠的高考政策,若确立不当,很可能会引发严重的教育问题与社会问题。在这方面,国外在高校录取时参考贯穿考生多年学习生活的“社会服务卡”,值得借鉴。

长期以来饱受争议的“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照顾政策也值得反思。北京市从2014年起新的“照顾加分政策”涉及品德的内容为: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加20分。高中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加10分。尽管通知规定了照顾对象“资格审核”的具体要求,如市优秀学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考生须经中学推荐,市教委核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以北京市教委提供的学生名单为准;获区、县级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由区县民政局及市民政局见义勇为处审核盖章。但质疑声仍非常强烈。

其本质问题在于,学生由于“高考照顾”而沾染了浓重的功利色彩,其消极影响远大于积极意义。况且,在“评选”过程中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屡禁不止,引起社会长期、普遍的批评在所难免。

相对于绝大多数考生的公平竞争,在各类照顾政策的名目之下,受益的还是极少数人。如果所谓的照顾政策不能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考量,不能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任何所谓的“改革探索”不仅缺少积极意义,还会动摇高考的公平、公正根基。

加强公示、监督、听证、反馈和惩治高考腐败等制度建设,是保障高考改革能坚守基本原则的最后一道防线。鉴于此,笔者呼吁尽快出台我国的《考试法》,而各省份出台的各项高考照顾政策,则要在国家法的原则框架之下,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成为地方考试法的具体内容,以确保高考改革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原则性。

程方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最近,全国31个省区市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陆续公布,各地在整体加分“大瘦身”的同时,有13个省份的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的加分幅度达20分。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更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强调“德”是做人的根本,是一个人成长的根基。

但现实并不令人乐观。门庭若市的“培优班”,挤破头的“自主考”,做不完的模拟卷,背不动的大书包……结果是考试分数可能上去了,社会的道德水准却没有同步跟上。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陆续出台高考加分政策,不少省份给在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加分,以此来引导全社会对学生思想品德培养的重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高考品德加分之所以引起热议,首先是因为加分政策有明显的导向性。过去奥数、科技类、体育项目等领域有较多加分项目,结果导致了社会上的奥数热、科技比赛热等,甚至形成了一个个庞大的培训产业链。而给品德出众和见义勇为者加分,是否会导致一些人为了能够加分,刻意去找寻“事迹”?其次,思想品德的评价不像奥数、体育项目那样有明确标准,类似“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这样的加分规定具体该如何操作?此外,各省区市公布的加分政策中,有的地区没有思想品德方面的加分,有的省份可以加10分,有的省份可以加20分。这容易让人感到疑惑。

既然是一件好事,就要将其做好。笔者建议,各省份加分政策最好相对统一。全国各省区市在学生思想品德建设方面所面临的问题是共通的,如果选择高考加分政策这一“指挥棒”引导全社会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关注,各省区市在制定加分政策时最好能够相对统一,以便在全社会形成合力。

加分的项目要具体,便于操作和监督。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空无傍依的德育是没有的。”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总是与学校的智育、体育等融为一体,体现整体育人的价值和作用。不仅学的时候是这样,在学科考试(包括高考)中,同样也包含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察。因此,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思想品德方面的加分政策,着眼点并不在学生日常思想品德的测量上,而在于学生是否有感人的事迹,且在一定范围内被认可和传诵。为了将这项工作做实,13个省份在出台的高考加分规定中,列举了学生思想品德方面一种类型的感人事迹——见义勇为,并对其认定和加分给予了规定。这就比较具体,可以在家长、社会的监督下进行操作。但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感人事迹绝不仅仅只有“见义勇为”这一种,还有其他各种类型。笔者建议,能否像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那样,给出有关思想品德方面的“正面清单”,说明其认定办法和操作流程,让各地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符合要求的新案例,可以进一步补充这一“正面清单”,使其逐渐完善。

常生龙(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局长)

近日,各地披露的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特别是“品德加分”项目,引发热议。

一些教育界人士和家长担忧的是:“品德加分”如何认定?有哪些实施细则?会不会给权力寻租提供新的空间?加分项目泛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存在,使得这些担忧不无道理。

应当肯定的是,“品德加分”对于鼓励学生提高人格修养,改变“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片面评定方式,具有积极意义。用“高考加分”的方式对品德优秀的学生进行鼓励,会发挥榜样的作用;让道德水平出众的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也是公众愿意看到的。

但也应当看到,相比于其他加分方式,“品德加分”更不易于科学合理的界定,这对公平公正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如果因为存在的漏洞而导致被错误的利用,不仅会导致政策的失信,更严重的是,会不会因此而“影响到一代人品德的养成”?这样的后果谁都承担不起。

除了用高考加分这样略显“功利”的方式以外,在鼓励学生品学兼优方面,就没有其他的路可走么?随着高考改革的不断深入,“一考定终身”的选拔方式会越来越弱化。如今多所高校试行的自主招生政策,对学生的考察也不仅限于学业成绩,而是更加全面客观,这也是今后人才选拔的一种趋势。这就对学子们平时的表现包括品德修养,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也应该积极适应这种评定方式的转变,真正对学生进行全方面培养,对学生平时的表现应建立详细的记录档案,以方面今后升学时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这才是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培养模式,也是我们一直倡导素质教育的目的所在。笔者以为,相比于“品德加分”这种硬性方式,平时的考察才更真实,也能更广泛的实现鼓励品学兼优的目标。

高考加分项目的调整,目的是为了确保这项考试更加公平公正,这也是国家明确提出清理高考加分项目的原因。我们既然要鼓励提高思想品德好和见义勇为行为,就应该科学地去研究、论证如何确保公平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让“品德加分”不变味。在此之前,对这项政策要慎之又慎。

目前,各省份均已正式出台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项目大瘦身最引人关注。记者盘点今年新调整的31省份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发现,此轮大规模调整主要集中在体育、奥赛等缩减项目及降低分值。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13个省份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奖励加20分。

大多数论者认为,思想品德加分,因其标准较为宽泛,评判衡量困难,很容易造成新的不公,让这项制度沦为少部分人的特别通行证。

公众普遍的从众心理,也容易对这项政策产生抵触情绪。他们的担忧也是有道理的,近年来,高考加分政策异化,社会普遍对加分的客观性存疑。来自《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考加分政策已和择校费、大学高额学费一起,成为公众心中的三大“教育不公平”。

人们并不是完全不赞成加分选才的手段,而是不容许在加分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也不希望加分政策因为太多太滥而失去引导和示范的初衷。对品德加分的抵触,本质上也是源于这种心理。

评价一个人思想道德的好坏,的确很有难度。有网友举例说,甲考生家里很富有,乙考生家里很贫穷,甲捐钱给乙,且数额较大,算不算思想品德好的表现?这样的猜测有点不地道,但那些大量被曝光的高考加分的“典型”案例,又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人们的这种臆测。

即便如此,我仍然坚持认为思想品德加分的引导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难以界定。这些年,青少年思想道德滑坡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担忧,那在高考这个环节增加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考评,其实并不过分。

窃以为,只要能从四个环节把握好高考思想道德加分,就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加分腐败。第一,有关部门站在公允立场;第二,具备一套科学完备的评价体系;第三,应充分听取民意并及时公示;第四,建立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

依此逻辑,再回到前面那位网友提及的问题,甲对乙的帮助是出于什么目的,是可以通过多重途径相互印证的,不是少数几名官员就能得出的结果。这意味着,必须充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也才能激发人。

当然,对高考学生而言,高考道德加分,不应该成为道德追求的目标,更不是功利主义的秀场,而应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流露,不可不为,又不可刻意为之,否则,道德加分就变味了。

重庆晨报评论员 王方杰

自去年9月中下旬以来,全国31个省份招生考试部门陆续发布2014年高考相关信息。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关注。此轮大规模调整主要集中在体育、奥赛等缩减项目及降低分值。多地奥赛获奖者剔出保送行列,甚至加分名单。(5月25日《法制晚报》)

加分大瘦身, 正像教育专家指出,不会限制特长生发展,反而有助于为其建立透明、公平的平台。国内人情关系泛滥成灾,高考加分并没能给普通家庭的孩子增加多少机会,而是被官二代、富二代钻了空子,甚至挤占了普通孩子的上升通道。例如浙江绍兴一中2009年参加航海模型加分测试的19名考生中,13名考生的家长是副区长、副局长、校长、副校长、科长、银行行长、公司董事,其余6名则是教师子女。

除此之外,农村地区的孩子,并没有条件参加各类培训与学习,高考加分项目自然与他们无缘,这对他们更是一种不公。高考本来是让怀揣梦想的寒门子弟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但在高考加分照顾政策面前,缺乏相关“素质教育”培训的普通孩子,会输在这一貌似公平的起跑线上。

高考加分大瘦身,也给学生减负。教育学者杨东平曾说奥数“对学生摧残之烈远甚于黄、赌、毒”。学生们要面对繁重的学业,放学、放假还要参加各类如奥数等补习,疯狂的补习,让学生不胜负荷。所谓的素质教育,甚至比应试教育更为伤害学生的身心。

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从施行情况来看,更多地照顾了特权阶层的子女,这终究会进一步导致阶层固化,阻碍底层向上流动的机会。取消高考多数不合理加分,还要把招生的主体还给高校,让学生与高校进行双向选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摆脱权势的左右,还所有考生以公平竞争的权利。

给高考加分大瘦身,实现高考公平竞争,也是为了尝试改变特权对教育领域的侵蚀,所以特权如若实现了“被关进笼子里”,不再将染指各个领域,不仅高考会变得更公平,也会让社会其他领域得以改善。当然,后者远比前者要难实现得多。

戴先任 (媒体人)

自去年9月中下旬以来,全国各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就开始陆续发布2014年高考相关信息。截至目前,31个省份均已正式出台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关注。教育专家指出,加分瘦身不会限制特长生发展,反而有助于为其建立透明、公平的平台。(5月26日《法制晚报》)

随着全国绝大多数省市2014年高考方案的公布,人们不难发现,虽然在具体的方案内容,细节上不尽相同,但是各省市方案也有着一个明显的共同点或者是共同趋势,那就是在高考加分政策上的“瘦身”,具体表现就是加分项目大大压缩了,即使是予以保留的加分项目,其所加的分值和以前相比也大大降低了。

高考加分不但关系到无数考生的前途命运,同时还和公平正义密切相关,所以每年的高考加分都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也正是近年来各地高考加分过程中的徇私舞弊,加分丑闻,让这一本来是为了激励体育或科技特长,鼓励优秀学生,照顾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质疑与争议。这种情况不但完全体现不出国家制定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而且严重伤害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从这个角度来说,今年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在高考加分政策上的大瘦身,既是对当前加分乱象的一种纠正,也是对公平正义的一种维护,无疑是符合公众期待的。此次高考加分大瘦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分项目减少,二是加分分值降低。加分项目减少,也就等于是减少了一些人可以徇私舞弊的空间,不给他们以弄虚作假的机会;而加分分值的降低,自然也就降低了通过不正常手段获取高考加分的动力。两者合力,势必为改变高考加分乱象,维护高考公平与正义产生积极作用。

高考加分越“瘦身”,公平必然越“丰满”,这是没有疑问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不能改变加分政策与地方行政权力过度挂钩的现状,不能把高考加分考核测试的权力真正还给高校,由高校依据自身学校定位确定要招什么样的学生进行什么样的考试,最终形成由高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的模式,那么就无法真正避免加分乱象的存在。

高考加分瘦身是好事,但终究属于治标之道,真正的治本之道是对当前的高考加分政策进行深度改革,建立一套真正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加分模式,既体现高考加分的初衷,发挥鼓励特长,表彰优秀,同时又不损害教育的公平与正义。

目前,31个省份均已正式出台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关注。此轮大规模调整主要集中在体育、奥赛等缩减项目及降低分值。多地奥赛获奖者被剔出保送行列,甚至加分名单。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13个省份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奖励加20分。(5月25日《法制晚报》)

高考作为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有一定的“风向标”作用。不管是体育、奥赛等缩减项目及降低分值,将奥赛获奖者剔出保送行列的“减法”,还是在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方面的“加法”,实际上都是在向社会昭示——高考在变,向着社会诉求在变。一直以来,我们的教育倡导“品学兼优”,但是在过独木桥时又过于注重学,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品,又加之社会出现“道德滑坡”现象,现在用加分的方式强调品,是良性改革,“良心”改革。

虽然制定加分政策初衷是好的,而执行中要保证不跑偏何其难也。就拿体育、奥赛加分来说吧,良好初衷被金钱与权力蚕食殆尽。据中青报报道,一些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了名目繁多的加分项目,重庆近5个考生中曾经就有1人获加分,湖南高考武术加分已经形成了产业链,交几万元参加时间不等的训练后,获得加分十拿九稳,在辽宁有的考生以“篮球类二级运动员”加分,实际却没怎么摸过篮球……

一个个荒唐的案例说明,如果加分制度设计不严密,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不扎实,运作过程不透明、不公开,任何一项加分政策都会被严重异化,沦为某些权钱交易的腐败通道,从而与初衷背道而驰,损害其他考生的正当权益乃至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高考改革,公平方向不可悖。暂且不论用高考加分的方式能在多大程度上唤醒道德,鉴于此前教训,高考“品德加分”首先需要加点谨慎。其一,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关注高考加分政策的新动向,对“品德加分”听取公众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科学性、可行性,对各地加分的标准、占考生的比例再审查;其二,要加强对加分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近年来,随着各类高考加分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现象频频被曝光,公众对更阳光、更透明的高考加分公示公开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尽管教育部将“信息公开公示”列入《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强制公示,但实际效果仍不理想,需要在公示平台、监督渠道、时间期限等方面下更多工夫。

自去年9月中下旬以来,全国各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就开始陆续发布2014年高考相关信息。截至目前,31个省份均已正式出台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关注。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13个省份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奖励加20分。

高考加分的目的,在于选拔特殊的优秀人才。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和本意,没有任何问题。可问题是,高考加分在现实中频频走样,高考加分往往成为一些有权有势有钱学生的高考捷径。虽然,高考加分的细则非常清楚,何种项目可以加多少分一目了然,但是因为所有的加分都是由人来审核的,加分的具体制度又存在公开不够、审核过粗、处罚过轻等情形,高考加分中的舞弊现象也就不足为奇。

那么,高考加分应该如何改革呢?一个大前提是,必须减少高考加分,能不加的就不加,能少加的就少加。这是一种基于现实的务实考量。一方面,高考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公平,如果高考加分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这种公平,就应该在权衡和取舍之下,减少高考加分,这一点毋庸置疑;另一方面,高考加分总是容易出问题,制度建设总是让人感觉没有到位,那倒不如直接减少高考加分,减得越多,可操纵的空间就越少。就像取消“点招”一样,谁都知道这可能让一些优秀的人才被刷下,但是没有办法,高考的主要功能更需要保障。

同时,一个小前提是,必须保障高考加分的合理,加分的指向应该与人才有关,加分的内容必须可以量化,加分的考核必须可以公开。只有高考加分做到了细节真实、制度完善,高考加分才能成为一个正向的设计,而不是一个有损高考和考生权益的东西。

以这样的视角看,“品德可加分”就存在两个问题需要讨论。一是,品德是否必须成为加分项?在高考加分正在减少的大背景下,大趋势下,如果品德不是必须的加分项,就不必纳入。尽管,没有人否认品学兼优的学生,是最理想的学生,品德也应该是人才的应有内涵;但是,高考不是感动中国人物的评选,高考毕竟是专业人才的选拔。在常识层面上,评价专业人才,更主要的标准是其专业的素养与潜力,而不是其品德。所以,品德作为参考内容或许更符合高考选拔的本质,同时,这也不妨碍录取“指挥棒”对高考考生品德的引导。

二是,品德可加分如何具体化?有时,一个措施说起来是容易的,也是可以产生良好效果的,但是其可行性直接决定了最初的善意能否完全释放出来。品德可加分也是如此。品德本来就是抽象的东西,它更可能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到底该如何将这种内在的东西具体化呢?是所在学校的鉴定,还是学生的自我评价,抑或是种种荣誉称号?这些内容都可能偏离常态的品德。虽然,见义勇为可加分的争议会少些,但是何谓见义勇为本来就存在争议,同时对于高中生来说,号召其见义勇为风险会不会大了些?

我们当然希望看到,学生在积极迎考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还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情操。只是,有时对品德的强调和重视应该符合其规律,对品德的引导和鼓励应注意其方式。显然,“品德可加分”就面临两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必不必须;如何具体化。只有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让人信服,“品德可加分”的争议和质疑才能消除。

李劭强(江苏 教师)

2014年高考在即,截至目前,已有31个省份正式出台高考新政。其中,各地的加分政策变化引起人们关注。有媒体盘点发现,调整主要集中在体育、奥赛等缩减项目及降低分值。与此同时,13个省份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奖励加20分。

总体上看,在今年高考中,高考之外的加分口径普遍在缩小。相比于以往名目种类繁杂的加分,新规的出台进一步压缩了加分空间,理论上讲,高考分数这一“干货”在考生升学成绩中的比重将得到提高。那么,在“高考”是相较之下更“硬”的考核方式这一语境下,这是否意味着高招会更加公平呢?

要对此作出判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讨论具体哪个名目是否应该加分、加多少分,恐怕都不是关乎公平实质的要点。细看这些加分项目,诸如体育特长、奥赛获奖、科技发明,以及见义勇为,其初衷都有对人才全面发展的鼓励,并以分数的补偿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平,这切合于现代教育的理念,质疑这些项目本身值不值得享受加分待遇,还不是矛盾的实质所在。

真正让人担心的,其实是这些加分政策在实际操作中的公平与公正。从以往的媒体报道来看,任何名目的加分政策,无论出发点多么好,却都可能被扭曲滥用:在奥赛中作弊获奖、由家长老师“捉刀”完成作品参加科学发明竞赛、非体育特长学生谎报资格、艺术类考试藏“猫腻”……但凡有加分的口子,就少不了各种钻空子,有的甚至大面积造假舞弊,风气严重败坏,令加分政策“声名狼藉”,成为社会诟病的重灾区。

到底哪些学生享受到加分的好处呢?除了少部分真正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之外,更多获得加分“照顾”的,或多或少都与权力和利益沾边。追究这些案例不难发现,从教育系统内部,到不同系统之间的利益交换,甚至直接由金钱铺路的各种“条子生”、“点招生”,在一些地方几乎成了享尽各种高招优惠政策的主力军。于是,高考加分沦为服务于少数权贵的利益输送通道,一般学生只能“望洋兴叹”,造成极大不公。

因此,无论是体育特长生项目的减少,还是部分地区下调奥赛加分分值,亦或是高达20分的思想品德加分,只要还有加分的空间,又缺乏严格的约束与监督,仍然难以摆脱少数人别有用心的上下打量。即使没法再大刀阔斧地加上几十分,但在“一分压倒一片”的高考中,其效果照样蔚为可观,让少部分学生得到不合理的竞争优势,继续享受特权。

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今年的加分“口径”有所收缩,充其量只是一个制度漏洞的有限缩小,不公的程度或许有所减少,本质却无变化。或许有的声音认为,漏洞逐步缩小就是进步,但如果只在用技术手段缓解症状上做文章,却不去关注实质,这就像是在对待腐败问题上止步于“治标”一样。加分作为一项实现公平的调节政策,为何在实践中全然走形,反而加剧不公?这一漏洞该如何堵上,应该是未来高考改革的一大课题。

□ 本报评论员 李杏

【有独立人格的优秀学生,不一定能得到推荐。多年来,“省市优秀学生干部”“省市三好生”,有许多是比较平庸但很“听话”、“能配合学校”的学生。】

高考在即,有消息称,研究31省市区高考录取新政,发现“加分”政策有较大调整,体育特长和奥赛等项目,或缩减,或降低分值,或取消保送资格;而有13个省市区“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和见义勇为”,10省市提出对“见义勇为”的考生“加10分”作为奖励,京、浙、川三地奖励则达到20分。

此次以“缩减”为主的高考加分政策调整,纠正了一段时期以来的工作偏差。为建设公平社会,不能不在高考录取政策上作一些特殊规定,以防限制过死,扼杀人才;然而,在功利主义风气盛行的社会,高考录取只要多开一道门缝,就会有无数人争先恐后地想办法往里钻。在学校,你会发现,因为有高考录取加分政策,身边的“少数民族”学生忽然多了起来,体质很差的学生忽然拿出了“高水平运动员证书”,“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生”名额往往要在“班子”里三番五次地讨论,——并非是慎重,而是各自有人“打招呼”……加分政策造成新的录取不公平,加剧教育腐败,更坏的是让腐败风气“低龄化”。

本次一些地方有关“思想品德和见义勇为”的加分细则,未闻其详,不敢一概而论。近年有过对高考期间因见义勇为而缺考的学生实行破格录取的先例,这对弘扬正气、教育学生勇担社会责任,无疑有积极意义,对此,公众也不会反对。

不过,“思想品德”如何“加分”?将会有哪些细则?以我在中学工作的经验,那些正直善良,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在学生中有威信的学生,未必是学校行政方面愿意肯定、表彰的人物。这些学生有人格理想,有完善自我的意识,有正义感,道德观念强,比如,他有可能婉拒学校安排的汇报演出,而去探望患病的同学,他会对学校违反教育规定的行为提出批评,他甚至会揭发学校的不良甚至腐败现象;总之,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优秀学生,不一定能得到学校的推荐。校方有可能推荐那些循规蹈矩的学生,多年来,“省市优秀学生干部”“省市三好生”,有许多是比较平庸但很“听话”、“能配合学校”的学生。

学生“思想品德”优秀,本是学校的教育目标,如果一名学生并非对社会有特殊奉献或牺牲,仅仅因“思想品德”正常或“表现好”,便可以享受“高考录取加分”,其他自知没有“品德加分”资格的学生是不是从此便可在道德行为方面降低一个等级?希望有关方面能公开具体措施,迟早完善,防止导引出意想不到的情况。

我见过不少品学兼优的学生,他们在高考复习最紧张的时刻,仍然关心老师的健康,仍然能放下手上的事去帮助有困难的同学,仍然不要爸爸妈妈接送;拿到准考证,要离开学校了,他们依旧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我想,要是给这样的学生“加点‘思想品德’分”,他们会不会感到不自在?他们平静快乐地做这些,没有任何个人企图,你递过去的“10分”“20分”,会不会影响他们美丽的心灵?

□吴非(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