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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代言,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

唐文忠开的这家“唐文忠的小店”,售卖的不过是一种“领导观念”,主要是通过这种形式,激化地方干部群众重视电商销售,把体现敦化特色的土特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而作为“老板”的市委书记既不收一分钱加盟“佣金”,也不从销售收入中获取任何利益,甚至“不用打理”,仅在朋友圈里转发一下而已。

显然,谁都能看出市委书记开网店并不是为了个人赚钱,或者说并不是为追求个人经济利益去做网店“老板”,更像是敦化地方特色产品的“形象代言人”。但是,作为地方“一把手”利用开网店这种形式来“兜售”自己的执政理念,尽管出发点有“天地可鉴”的光明磊落,但却不是人人都可理解的,更不可避免会受到“误读”甚至导致极其不利的负面示范作用。

虽然唐书记有言在先,不会从所开网店中获取任何“佣金”,但实际上这依然是商业行为,而国家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准经商,市委书记开网店本身就“涉嫌违纪”。因为网店的老板是市委书记,纷纷加盟的“二级经销商”或“三级经销商”,很大程度上,既是看在“总经销老板”的市委书记身份,加盟者也未必都是完全的商人,很可能既有下属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也不可能都会像市委书记这样甘愿无偿为地方土特产名做“代言”,很难保证不会有某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拉大旗做虎皮”,以做市委书记“二级经销商”的幌子通过权力寻租谋取私利。即便公职人员成为市委书记“老板”的二级经销商通过正常商业行为获取利润,显然也是违纪行为。

公务员开网店是否存在谋利,并不影响其商业属性,而公务员经商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尽管市委书记开网店,无论出发点还是目的都与个人私利无关,对于推动地方电商发展和将地方土特产品打出去,以及促进地方领导干部观念更新都很有实际意义,但用开网店来实现这些良好愿望显然不是最佳选择,由此所带来的负面示范作用既不容小觑,也是包括唐书记在内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市委书记开网店”不必恶评,但也应该认识到,这既不值得复制,更应“适可而止”。(安徽 朱永华)

近日,吉林省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新文化报》)

“全民创新,万众创业”、“互联网+”的时代,各种网店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虽说之前也有政府高官到各种博览会推介当地产品的新闻见诸报端,但是公开被报道的“市委书记开网店”,毫无疑问,唐书记是第一人。与我们固有思维中市委书记坐在办公室的“刻板印象”不同,唐书记在互联网里坐上了一把新的办公椅。初次看到这条新闻,相信很多人在意外之余多多少少会有些触动,这种不按常规出牌的套路也更多地反映出了这位官员的个性。

这种个性体现在,作为当地一把手,他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代言,最大意义在于彰显了重视电商销售的思路。互联网时代,与网络的接触,在与电商的碰撞中探寻更多产业转换和开拓市场的可能,这种“勇气”恰恰是很多地方主政者所缺乏的,从这个意义而言,与其说市委书记开网店,倒不如说他在传递一种理念,就是通过这种形式,带动当地干部更新观念,为当地的发展寻找新路子,开拓新市场。

因此,我们的关注点不妨停留于这起新闻的象征意义,细究下去,更是需要深思,据报道作为“老板”的唐书记既不收一分加盟“佣金”,也不从销售收入中获取任何利益,甚至“不用打理”,仅在朋友圈里转发一下而已。然而,《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从这点而言,唐书记又有违纪之嫌,尽管唐书记事先言明不会从所开网店中获取任何“佣金”,所得“佣金”也都会返还给电子商务公司,但这商业行为的性质却并没有改变。

再者而言,以市委书记的身份开网店,这些所谓的加盟商究竟出于何种心理选择加盟值得关注,出于为地方特产代言或许无可厚非,但肯定不乏很多人看重的是“网店主人”背后的“市委书记”身份,这其中究竟是否存在着权力寻租谋取私利很难断言。因此,在笔者看来,唐书记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是好的出发点并不意味着会带来如愿的结果,这种行为在商业大潮的裹挟下,很容易被异化,从长远而言,并不见得是件好事。

市委书记带头开网店,反映出了一种顺应“互联网+”的趋势和对地方经济发展操劳的责任,这种“突破”背后的勇气和心胸值得点赞,但发展电子商贸、为当地土特产开辟市场绝非市委书记开个网店就能解决,毕竟作为一座城市的一把手,各项任务千头万绪,以这种方式传递自身执政理念更是显得不合适。搭建平台、提供机遇,顺应潮流、开拓市场、破除发展电商的制约当地经济的各种体制性障碍,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多重选择中,相信他们完全有更多的路可走。

所以说,市委书记开网店,无论出发点还是目的尽管都与个人私利无关,对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地方土特产品开拓市场,以及促进当地领导干部更新理念都很有现实意义,但这种方式绝对不是最佳更不是唯一的选择,而由此带来的问题更是不可小觑。

电商、微商蓬勃发展的时代,开网店、微店不足为奇,可您听说过市委书记开微店,在朋友圈里推销本地特产的吗?近日,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已经有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新文化报》)

书记开网店,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帮助政府销售当地的土特产。这样的举动,在很多人看来是务实的作风,能够促进当地土特产的销售。的确是这样,“书记网店”真的遵循市场规律,自然问题不大。可是,也不得不看到存在的问题。

“书记网店”是帮助政府推销土特产的。这牵涉到政府经销商品是否合适?当地政府投资1000万元建设了一家土特产销售中心,说白了这就是政府经商。为了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中央已经明确不允许官员经商,甚至对于官员亲属子女经商也是有限制的。不允许官员经商,能不能允许政府经商呢?虽然,在制度上还没有明确说法,不过我想,政府经商和官员经商有着相似的地方,都可能出现腐败的问题,权钱交易的问题。

当然,这样说笔者似乎有点不怀好意了。但是,即使政府经商不存在问题,那么书记开网店卖土特产,时间从何而来?也就是说“书记网店”虽然是以书记名义存在的网店,他未必就能亲力亲为。大家都知道,为了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地方官员都开通了领导电话,甚至公布了领导手机,领导网上平台。而实际上,这些载体并不是领导在打理,而是让工作人员或者是秘书代劳的。很多领导公布的手机号码都是让秘书保管的。这就让问题的解决大打折扣了。领导必然是日理万机的,让秘书代劳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如果书记压根就没有时间打理“书记网店”,那用书记的名义开网店也不合适。

最为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假如“书记网店”真是书记本人的网店,是否也会滋生腐败问题?谁能保证在“书记网店”里购物的都是普通的消费者?事实上为了让“书记网店”效果明显,书记本人会广而告之,书记的秘书也会告诉机关单位和商人。这就很可能出现不是普通消费的消费行为。比如,有的官员为了讨好书记,就会故意购买商品。比如,有的商人明里是购买商品,暗地里其实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行贿。

红头文件卖酒、卖烟、卖土特产的新闻一再出现,当政府专门成立一个销售公司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出现行政命令下的“必须消费”、“必须购买”?网店卖土特产是互联网+时代的需要。不过,书记的朋友圈里都是些什么人是可想而知的。他们即使购买土特产,能算是真正的消费者吗?

近日,吉林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唐文忠表态称,知道公务员不准经商,赚了188.17元的佣金,会返还给电子商务公司。(11月16日 《新文化报》)

顶 市场思维值得点赞

尽管人们对开网店、微店司空见惯,但市委书记开微店推销本地特产的“先例”,还是引发了诸多争议。而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官员”身份和“经商”行为两个方面。其实,正是缘于“市委书记”的身份特殊,才显得其“开店”之举更具示范与引领效应。

市委书记缘何与网店结缘?据唐文忠坦言,由于电子商务既不计入地方政府的统计数据,也不能给地方财政带来税收,故其此前并未将电子商务纳入关注视野。正是其受杭州白牛村销售山核桃的启发,才萌生了开网店营销土特产的创意。由此可见,“市委书记开网店”是缘于对市场经济认知的观念更新,其初衷是为适应“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新业态。

通过市委书记开网店,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两点启示。一是“互联网+”思维对政府官员的不可或缺。这并非追赶时髦的高调空谈,而是政府官员适应市场发展变化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今年7月,国务院推出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市委书记开网店”不失为践行“互联网+”益民服务的创新之举。

二是以行动诠释了“不找市长找市场”的发展理念。政府官员要熟知市场,提升素质,就需加强学习,而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从战争中学习战争”。市委书记开网店不仅是其涉足电子商务的有益尝试,更可倒逼其对市场营销进行探索与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唐文忠的小店”售卖的不只是当地土特产,更有官员必需的“市场思维”。

有人基于“公务员不准经商”的规定而对市委书记开网店提出质疑,的确不无道理,但我们反对的从商活动应该是以权谋私和以商牟利,而纵观“唐文忠的小店”,既无权力滥用而且分文不取,当属无偿的“代言”营销之举。用唐文忠的话说,旨在“带头”主推敦化本地产的农副产品,以“书记身份”昭示“官方品质保证”。

当然,确保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不能只靠官员的身份与人脉,而是要凭诚信的服务和不倒的质量。张玉胜

踩 书记开微店是不务正业

“敦化市市委书记开网店推销当地土特产”事件一经报道,便引起热议。那么,市委书记开网店,究竟为什么不可以?

从中央明文规定来看,既想当官又想经商的“红顶商人”是不受待见的。不论是中央印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通知,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明确规定,都是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和兼职取酬活动的。

虽然,唐书记在自己的微信上开“唐文忠的小店”,是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但这也是领导干部参与销售经商的手段,只不过是换了一种与时俱进的呈现形式;尽管其公开承诺“佣金我一分也不要”,但这却不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可以“网店经商”的理由,也不是保证其开发的下级分销商就能廉洁自律的筹码。

再退一步来说,在推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官员辞职下海经商也无可厚非,但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官员弃政从商后,还用权力余温来影响商业活动,用曾经的官衔当成其下海从商拉拢人脉、搞期权牟利的牌子,那么其再怎么转型也不过是在权钱利益交织下生存的“寄生虫”。更何况,这还是一名在职且手握实权的市委书记呢?谁又能保证其下级或家属分销商能做到严以律己呢?

因此,市委书记开网店推销当地土特产这一做法,确实是不可取的。尤其是在一系列规范权力禁令密集出台的情况下,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懂得如何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是最根本要求。即: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该这样做,哪些该那样做;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按纪律来、按规矩办。只有始终做到心中明明白白,牢记纪律和规矩,才不会走岔了路、走偏了向。

中国网 唐亦瑭

微博热议 >>>

@尹伊羣:这是义务推销,不属于经商。

@白丁白水:有违法之嫌吧!书记能开店?

@犯小贱UU:真正懂经济的市委书记;为人民服务的书记!

@红小虹:市委书记的朋友圈,都是什么身份的,我想静静。

@朱正:说实在的,这位市委书记,公开承诺“佣金我一分也不要”,并不能让大伙儿的“疑虑”烟消云散。他能保证其他的公务员也不要佣金吗?

近日,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新文化报》)

实际上这位市委书记很会算账,虽然电商业绩不纳入地方政府绩效,但试想一下,百姓富了,地方经济能不上去吗?百姓生活无忧了,幸福指数指升了,地方各项建设自然不愁无米下锅,财政数字更不用愁上不去。官方提供思路、搭建平台,百姓唱主角,其实是相辅相成、互为得利的好事儿。

虽然唐书记有言在先,不会从所开网店中获取任何“佣金”,所得“佣金”也都会返还给电子商务公司,但实际上这依然是商业行为,难脱违纪之嫌疑。先让我们看一下唐文忠的骄人业绩: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有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其实,稍微对于微店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一个微店能够有如此成绩应该算得上“骄人”,这其中又有多少人是奔着“市委书记”这个头衔去的?

不是笔者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毕竟电子商务就是虚拟化的货币交易的,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买卖都承担一定的风险,很多东西是看得见但摸不着的。世上没有哪个司机是为了出车祸而去学开车的,市委书记的初衷虽好,但鼓励民众创业,为富一方民众、繁荣治下经济出谋划策,本就是官员职责,但职责所在,不一定什么都亲力而为。

中央三申五令,官员不得违规经商,目的就是限制官员的“亲力而为”,哪些必须亲自干,哪些事不能干,这不是儿戏。比如这位市委书记上任不到一年,他将阿里巴巴的农村淘宝项目引进敦化;政府出资1000万元成立敦化电子商务公司,以销售敦化本地产品为主的大德敦化特色产品官方直营店在各大购物网站开业;11月5日,大德电子创客园开业,国内知名电商纷纷入驻。这就是他应该干的。

不能干更多的时候是指官员不能“私自”干,共产党的干部就必须胸怀天下,要带领大家一起干,要“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既要为地方经济繁荣发展搭建新平台、提供新思路,又要依法合规保护好自己,这不仅是对党和人民负责,更是地方经济繁荣昌盛、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

近日,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新文化报》)

赞:为地方土特产站台无可厚非

电商、微商蓬勃发展的时代,开网店、微店不足为奇,可是当你将60后、开微店和市委书记三个词放在一起时,可能会出乎很多人意料。谈到开微店、做微商,首先很多人马上想到这些是年轻人的“营生”,与60后的“大叔”隔得有点远;再者,开微店跟市委书记显然有点“八杆打不到一起”。

因此,有人觉得市委书记开微店推广土特产,是不务正业,果真如此吗?当然不是,市委书记借用互联网技术,为地方土特产站台,跟紧国家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东风契机,目的就是为了让地方土特产走出去,走向全国,助农民走上发家致富之道。从这个角度而言,市委书记开“微店”,不仅不是“不务正业”,反倒是以“创新”营销形式促发展的楷模。

我们知道“好酒也怕巷子深”,互联网时代,更是一个需要重宣传重营销的时代。看到市委书记为土特产代言,让我想起了潘石屹和他的“潘苹果”。2013年,地产大腕潘石屹为家乡甘肃天水的苹果代言,帮家乡天水吆喝苹果,引发了一场网络与线下电商联动的“扶苹”运动,通过潘石屹的吆喝,甘肃天水苹果一夜俏销,很快就摆脱了滞销困境。市委书记开微店在朋友圈里推销本地特产,与潘石屹在网上吆喝卖家乡天水苹果有异曲同工之妙。

今年以来,国家支持农村电商的系列政策密集出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敦化市委书记“玩”电商要带好头,就是要让广大农户借此契机走上触网发家致富之路,可喜可贺;另外,从市委书记“开”微店拥护互联网,还折射出官员向互联网转变的思维,非常可贵,有利于改进政府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所以说,60后市委书记唐文忠和微商的一次“亲密接触”,尤为值得鼓励。

(逸飞)

弹:警惕权力寻租

对市委书记开微店请慢点赞。

首先,市委书记是国家行政人员,工作已繁忙,上班何以有空闲营商?似乎也不应该业余经商,微店虽微,但也是商,市委书记不应该如此“身体力行”,因为一旦与商牵手,难免有人“众星捧月”。这种行为,必然导致一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另外,书记“触网”,还应警惕是否有权力寻租的行为出现。

作为地方管理者,站位高,看得远,有更多的经商远见卓识,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这种远见卓识应让人民群众去践行,不是更好吗?市委书记的出彩不应该在开微店上,而应该在辅助人民群众开微店上,这才是市委书记的“正业”。

总而言之,市委书记的工作不是开微店,而是激发群众开微店的热情,是制定为微店保驾护航的政策,这才是市委书记的出彩。

(殷建光) 

电商、微商蓬勃发展的时代,开网店、微店不足为奇,可您听说过市委书记开微店,在朋友圈里推销本地特产的吗?近日,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新文化报》)

准确来说,市委书记的网店已经上线运营了,从目前情况来看,发展势头还很不错,不仅发展出不少的下级经销商,经营业绩也是杠杠的。如今,当它成为一则备受关注的新闻时,我们到底在关注什么呢?是对新事物的新奇?还是惯常性质疑呢?

虑及市委书记的权力背景,其中的关注点显然在于——市委书记能不能开网店呢?无论是从党纪还是国法,对“市委书记开网店”是极有可能触了红线,这位市委书记显然也意识到这一点,但根据他的说法,他曾在大会上公开宣布,不会收取网店的任何佣金,所以不至于违规。那么,事实是否到底如此呢?

在一系列“禁止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行为及处理此类问题适用的有关法规条款”中,对公职人员经商行为可谓有非常具体细致的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3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由此再来观瞻市委书记开网店的行为,其中的问题是,市委书记不收取任何佣金,是不是就能说明这不是在从事或者参与盈利性活动呢?既然是一家网站,其营利性应该是无从抹掉的。

再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等相关制度条文来看,只要是涉及到经商,都是法规制度所不能容忍的,于此而言,如果这位市委书记的网站牵涉到市场交易,无论他最终是否从中拿到了佣金(获利),都是一种违规行为。

当然,就此事而言,这事值得关注的,并非仅仅是公职人员违规经营的行为,还包括这个市委书记网店背后所隐藏的深刻隐喻。很显然,市委书记开网店的目的,是为了推广当地的电商。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它的推广所应遵循的应该是市场逻辑,比如鲜明的商业元素,比如周全的后续服务等等,虽然来自政府层面的积极推广,是值得仰仗的力量,但这种推广为什么需要当地一把手亲自开网店来“重视”呢?是不是如果没有市委书记的亲自开店,就无法拢聚目前这么多的资源呢?这会否还停留在某种权力逻辑下的刻意逢迎呢?

进一步来说,当市委书记的网店开得风生水起,谁能说这里面不是因为政治资源的影响力呢?于此来说,当这位市委书记取得好的营业成绩,这能否得出当地电商前景广阔的结论呢?如果这样以偏概全,恐怕也并不利于当地电商的推广和发展。

于此而言,市委书记的这家网店,如此颇有野心地“上线”恐怕并不合适。(高亚洲)

近日,吉林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在自己的微信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月,他已有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月售出商品近万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意见,要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来看,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开网店推销当地土特产,似乎对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唐文忠也信誓旦旦地承诺,“开店的佣金一分也不要”,我们也愿意相信他的动机。但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因此,不管其动机如何,其做法有违现代行政伦理。更何况,市委书记开微店,这本身就涉嫌以一地市委书记的公信为企业背书,这明显属于用权力之手干涉微观经济活动。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无论多么紧要急迫,市委书记也要遵从市场经济规律和行政伦理规范。市委书记开微店,卖的是什么?或许在市委书记的眼中,其卖的是土特产,但是,不排除在很多人眼中,这位市委书记“卖”的是自己的面子和权力以及公信。而且,这么做也有违市场公平。地方政府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有很多方式,但是,切不可以这种形式披挂上阵。

□何勇海(职员)

近日,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 《新文化报》)

敦化市引进农村淘宝项目,斥资千万成立敦化电子商务公司,在各大购物网站销售敦化本地产品。应该说,这不仅既契合了“互联网+”这个时代发展旋律,也彰显了跨越式发展的决心。而市委书记开微店,有利于将政府坚持发展电子商务的决心,对外宣示、向下传导。然而,“书记微店”尽管初心可鉴,但其直接经营的方式也引起了一定的质疑。

面对质疑,“微店书记”反复强调,“佣金会全部返还”“小店非常简单,不用人打理,我自己的小店我也就是在朋友圈转发一下。”言下之意就是,开微店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会分散自己的工作精力。但即便如此,书记开微店也存在瑕疵。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可见,“微店书记”即使没有获利,也不该成为盈利企业敦化电子商务公司的分销商。

事实上,这样的担心,绝不是杞人忧天。一个值得警惕的细节是,“一个乡镇的书记成为我的分销商后发展了37个三级分销商。”乡镇书记如此善于经营微商。而且,完全有能力直接联系敦化电子商务公司,成为的一级分销商。为何屈居“微店书记”之下?让人不得不怀疑,乡镇书记是否企图通过经营微商,在书记面前刷存在感。这种危险的倾向,不得不防。

更可怕的是,上行下效,假若公务员们大规模进军微商,更会搞乱机关的工作秩序。新闻中,敦化市委书记号召,“我身体力行带头开店,也号召大家转发。”尽管其目的是,“让敦化人来推销敦化特产”。但却无意间给了公务员经营微商的尚方宝剑。但公务员真的前赴后继投身微商,工作秩序、为民服务如何保障?显然,出现这种状况,最终受伤的一定是群众。

可能有人会说,“书记微店”只是为了扶上马送一程,不必苛责。而且,“书记微店”总比政府直接下通知,强制工作人员消费农村电商要“温柔”得多、文明得多。但即便如此,“书记微店”也有违“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地位”政府本意。而红线一旦被僭越,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其最终结果必然是,扼杀创新,干扰创业,最终让“互联网+”迷失方向、背离初衷!可见,“书记微店”不是发展电商的真经。

其实,市场需要的不是“书记微店”,而是“微店书记”。政府官员与其走向前台,搞低层次的推销,不如塌下心来做好服务。一方面,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完善现有法规制度,优化创业环境。李克强总理多次表示:“对网购、快递新经济、新业态要高度重视,总不能让新的去适应旧的,更不能让脚适应鞋”。对领导干部而言,坚决贯彻简政放权,废除限制创新的政策、规定,其实就是在给 “互联网+”最好的加油。另一方面,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创客”后顾之忧。唯有如此,即使书记不开微店,也能让敦化土特产大卖热卖!

近日,吉林省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新文化报》)

在电商、微商蓬勃发展的当下,开网店、微店不足为奇。而如今,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也投入其中,与一般人不同,他开微店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求名,而是为了帮助当地推销土特产。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开的微店成效还不错。对于市委书记开微店的创新之举,在网络上也引起热议。从这名市委书记的表态中,公众知道,他是准备“分毫不取”的,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个免费推介的角色。这样的举动,立马招来如潮的好评与点赞。不少人表示,这样的市委书记很难得、很接地气、很关注民生,值得一些领导干部学习……

不得不承认,市委书记唐文忠的做法是充满善意的;对百姓来说,也是一桩好事。但问题是,在考虑到结果正义的同时,也应考虑必要的程序正义。根据《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市委书记虽然自己没打算营利,但从纪律上来说,仍是不甚妥当的。

从现实的角度来审视,唐文忠基本上是微店的菜鸟,他所谓的推广不过是在朋友圈转发一下,可即便如此,效果仍然很好。据他介绍,一个乡镇的书记成为他的分销商后,发展了37个三级分销商。言及此不难发现,市委书记唐文忠一片好心背后,其实有着很多的“其他考虑”。市委书记开微店若是成为一种风尚,只要有些人心术不正,一条新的腐败暗道就来了,这不得不防。

让行政的归行政,让市场的归市场。这样的常识,早已重复千百遍,那在实际操作中,就应遵循这样的原则。对于市委书记而言,真要推广当地的土特产,可以从制度设置、物流、税收、路网建设等多方面去作为,而通过微店这样的方式来进行,是不值得倡导的。毕竟,一旦官员模糊了行政背后的边界,越过了制度设置的红线,今天可能是出于好意,谁能确保每一次都如此呢?因而,一切仍需回归到制度与法律的框架内行事。

近日,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新文化报)

微商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受到了许多年轻人的追捧,通过微店推销土特产品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将60后、开微店和市委书记三个词联系在一起,确实有些出乎人的想象。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微商是年轻人的专利,市委书记更不应该与商业挂钩,到底是何种机缘,让吉林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打起了开“微店”的主意?市委书记开“微店”是不是“不务正业”?

先让我们看一下唐文忠的骄人业绩: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有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从对微商的“不感冒”到亲自开微店为敦化农副产品代言,唐文忠坦言浙江电商小村的一次考察让他转变了观念,使他认识到电子商务不仅是对地方财政和统计数字的支持,还是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新业态。今年国务院出台了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文件,借着这股东风,敦化市紧跟国家发展形势,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打出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组合拳。上任不到一年,他将阿里巴巴的农村淘宝项目引进敦化;政府出资1000万元成立敦化本地产品为主的大德敦化特色产品官方直营店在各大购物网站开业;11月5日,大德电子创客园开业,国内知名电商纷纷入驻。刚刚过去的“双11”,敦化市青钩子乡老屯村作为东北地区唯一一个上榜者,荣登农村淘宝十大土豪第十名。从这个角度而言,市委书记开“微店”,不仅不是“不务正业”,反倒是以务实精神推动“创新”的楷模。

据唐文忠介绍,他开店的佣金一分也不要,会返给电子商务公司,而打造一个电子商务强市,打造东北第一个淘宝村也纳入了唐文忠“野心勃勃”的施政计划。因此,市委书记开微店之意不在乎增加个人财富,而在乎打响全市农副产品的品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就业渠道,提高人民收入。据此可判断,市委书记开“微店”不是为了个人的腰包,而是“东北第一个淘宝村”施政计划的起步,目的是让百姓“腰包鼓起来”“生活幸福起来”,满满的正能量。

60后市委书记唐文忠和微商的“亲密接触”,也算是开风气之先。正如唐文忠所言,不要把电子商务看成奇特的东西,实际上大家都在利用,它已经成为一个新的业态。“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抓住新兴产业,成为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市委书记开“微店”无疑是一个极好的示范,值得点赞。

 □史翔宇

近日,吉林省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新文化报》11月16日)

这是一个“互联网 ”的时代,任何的产品和服务,都可以借助互联网的平台,实现多元化渠道的销售。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的电子商务业务无疑有着巨大的市场。运用互联网思维,兜售当地的土特产品,这毫无疑问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务实之举。在这里,出发点的善意,想必没有多少人会怀疑,但问题就在于,能否由官员亲自带头开网店来推销呢?这显然值得商榷。

首先,市委书记开网店与法律存在冲突。《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很明显,该法律必须要被恪守,并没有任何附加条件。要看到,即便是公务员经商后,把所有盈利收入上缴国家,也是违法的,行为性质并没因此发生改变。即便这位市委书记承诺把佣金返还,是为了促进当地群众增收,亦是不可取的违法行为。

再者,公务员开网店的行为,可能催生权力寻租空间。或许,我们可以相信这位书委书记能够严格恪守底线,坚决不谋取私利,但他能代替他人保证吗?不能!据他介绍,一个乡镇的书记成为他的分销商后,便发展了37个三级分销商,这就很令人担忧。因为在这个网店的树状图中,位居顶端的市委书记,不能保证所有的下线,都能够清清白白,踏踏实实地去搞经营。

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得不说市委书记开网店,带了一个不好的头,因为它名正言顺地催生了一片灰色地带。如此一来,那些买当地土特产品的人,目的真的都会很单纯吗?显然不能!那么对此也就不得不防。

还应看到,农村电商并不是那么好做的,不是简单地店铺链接转发就可以了,所谓“互联网 ”,可是一门很大的学问。而仅凭借这位市委书记的经营思路,“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的成绩,能是其初见成效的佐证吗?我觉得恐怕有点言之尚早。很简单的道理,这位市委书记已经亲自承认,自己对于微商是“相当不会”,却仍旧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恐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作为当地“一把手”的号召力。说白了,市委书记非要自己去卖东西,还愁找不到销路吗?但从长远来看,农村电商要想做大做强,且具有持续性,显然不能让市委书记一人去“挑大梁”。

所以,市委书记带头开网店的热情,以及顺应“互联网 ”的趋势,都值得肯定,但其行为不能违背刚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