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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2020-08-04 09:23:45 作者:王志贤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7月31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发出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信号。

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解决14亿人吃饭问题的主动权必须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保护耕地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关乎中华民族子孙后代永续发展,不能有任何闪失。我们要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保护耕地,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时较长,包括住宅类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服务以及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面广量多。农村乱占耕地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干部对保护耕地认识不到位,认为“占一点不碍大局”,担心严格执法会妨碍当地发展,对土地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责任追究不严;部分群众也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跟风违建;一些基层干部存在腐败问题,包庇违法占地建房等行为。

此次发布的“八不准”通知,以法律为依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在的主要问题予以整治。比如,关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问题,《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关于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问题,《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各地要按照“八不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整治乱占耕地建房如何开展?严格用地把关,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或者在给老百姓批宅基地时,要看看是不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是不是占用耕地,不能违法批准或越权批准;增强守法意识,用地单位和个人都要树立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干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的事。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遏制占耕地建房行为。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依法整治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我们的粮食安全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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