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绿了群山富了林农_聚焦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他山之石 > 正文

湖北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17-07-14 10:25:04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湖北日报讯(记者 刘自贤 通讯员 赵辉)近日,我省下发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明晰产权,强化林权权益保护,规范合同管理,稳定承包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实施意见要求对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其权属证书发放到户,由农户持有。对采取联户承包的集体林地,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经营。

依法保障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或限制林权权利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在承包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强行收回农业转移人口的承包林地。有序开展进城落户农民集体林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集体和个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按年度给予适当补助奖励。

推广使用《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和《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实施意见还对科学经营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经营权,依法流转集体林权,积极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提升保障水平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